車禍被撞,受害者的雇主是否可向肇事者求償? - 手錶
By Candice
at 2010-08-26T00:00
您好!我是上班途中騎在外側白線,被酒駕者(酒測值0.78)從後方撞倒後逃逸,脊椎多處受傷,經醫師診斷休養三個月。(此車禍判定肇事者90%過失)目前雙方處於調解階段,我的雇主是否可以公司名義向肇事者求償公司損失?"公司損失"意指公司支付受害者的薪資+代理人薪水但昨日公司態度轉變,不以公司名義出現,改以協處我調解的立場,與肇事者協談醫療費用、精神補償、工作損失,進而想從中索取公司損失,請問是否合理?煩請各位給予解答,謝謝!!...Showmore
您好!我是上班途中騎在外側白線,被酒駕者(酒測值0.78)從後方撞倒後逃逸,脊椎多處受傷,經醫師診斷休養三個月。(此車禍判定肇事者90%過失)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目前雙方處於調解階段,我的雇主是否可以公司名義向肇事者求償公司損失?"公司損失"意指公司支付受害者的薪資+代理人薪水不可以!你因為上班途中受傷而無法上班屬於職災,公司本就應該支付你的薪水,怎麼能從加害人那邊再獲得補償!但昨日公司態度轉變,不以公司名義出現,改以協處我調解的立場,與肇事者協談醫療費用、精神補償、工作損失,進而想從中索取公司損失,請問是否合理?當然不合理!而且你可以放心如果你與對方和解,和解金一定是匯入你的帳戶!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如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煩請各位給予解答,謝謝!!不客氣~能解決到你的問題才是重要的!圖片參考:http://www.keaiq.com/qqbiaoqing/qqbiaoqing2010/201......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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