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5月16號那天,我與一台小貨車發生擦撞,當下就請警察來協調處理,我有受傷,機車也毀損,目前筆錄我已經完成,對方應該也已經完成了,對方都無打電話前來關心,現在已過一個禮拜,我是否要主動打電話給對方,洽談理賠問題。目前想到的就是強制險,只可以理賠我受傷的部分,機車部分不知也可向對方求償,我也不太曉得要跟對方洽談哪些部分。有經驗的網友可以教我要如何跟對方洽談,讓我權益不會受損,也讓這件事儘快落幕。
車禍保險理賠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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