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車禍理賠問題 - 手錶
By Irma
at 2009-10-15T00:00
at 2009-10-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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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8月20日時,我開車由小巷子右轉,該路口無交通號誌,一名騎機車女子由我汽車左前方撞上,該騎機車女子另有載一女子。碰撞後即停住,對方兩位女子腳有輕微擦傷破皮流血,被載女子當下先撥119請教護車送該名女子就醫,並保留現場待警方丈量。
事後已請保險公司處理相關理賠事宜,但對方被載女子,咬定我有過失傷害責任,就擺明告訴我的保險理賠人員,不論如何,她會開高價,不接受就提告。
我想請問,我有誠意要理賠,但是就只能默默接受對方所提的高價嗎?
法院受理後,也會依照對方所提之金額要求我賠償嗎?
難道對這樣的人,我們就註定只有挨打的份,即使對方是無理的要求,也要一切都接受嗎?
謝謝
煩請各位幫忙
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熱心的解說
最近被這件事煩到生活工作都受到影響
保險業務跟我說,沒關係,放心
他們處理過很多這樣的Case(獅子大開口)
是不是就放手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呢?
我還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的呢
現在開車都緊張兮兮的
真怕又被機車撞
事後已請保險公司處理相關理賠事宜,但對方被載女子,咬定我有過失傷害責任,就擺明告訴我的保險理賠人員,不論如何,她會開高價,不接受就提告。
我想請問,我有誠意要理賠,但是就只能默默接受對方所提的高價嗎?
法院受理後,也會依照對方所提之金額要求我賠償嗎?
難道對這樣的人,我們就註定只有挨打的份,即使對方是無理的要求,也要一切都接受嗎?
謝謝
煩請各位幫忙
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熱心的解說
最近被這件事煩到生活工作都受到影響
保險業務跟我說,沒關係,放心
他們處理過很多這樣的Case(獅子大開口)
是不是就放手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呢?
我還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的呢
現在開車都緊張兮兮的
真怕又被機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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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錶
All Comments
By William
at 2009-10-19T23:14
at 2009-10-19T23:14
其實你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在合理的範圍內保險公司都會賠償,如果你敎他如何獲得合理的賠償反倒是他會嚇到!
法院受理後,也會依照對方所提之金額要求我賠償嗎?
一切請求都要於法有據沒這麼簡單!
難道對這樣的人,我們就註定只有挨打的份,即使對方是無理的要求,也要一切都接受嗎?
建議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詢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對方其它的要求請你釋出善意並以委婉的方式向對方表示,[對不起,因為我的不小心導致事故的發生,我方願意補償你所有合理的損失,可以接受嗎?]並補上一句[但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能全要我出吧,對嗎?]
很多人在事故發生後就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都因為保險公司的冷漠及強勢,到後來車主就會莫名奇妙的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所以記得跟理賠人員說別太刁難對方該賠的就賠一賠別害你被告!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要求的理賠範圍整理給你:
強制險可申請的範圍: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所以我希望我方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部份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至於任意險就是依肇責比例賠償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
By Frederica
at 2009-10-19T22:29
at 2009-10-19T22:29
我覺得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請找"資深"的保險業務員~
(現在菜鳥太多了!!)
警方丈量結果如何?過失責任誰比較重?這點很重要!
汽車的保險等級?有無理賠對方受傷的部份?這也是考量點!
現在沒有100%誰對誰錯!更何況是發生在小巷子裡面的!
獅子大開口是指多少金額呢?
開高價也是有一定的限額~
2009-10-16 10:14:57 補充:
大大放心吧~說說我的經驗談~(被撞飛N次的心得~=__=)
每次車禍就是報警!維持持現場不動等交警+門診證明+其餘損失証明~其餘的就交給保險~
我之前剛被撞不久!!也是很生氣!!因為對方完全沒有誠意!
還要我自己去找他理賠!!打電話也是找不到人!!!(對方留公司電話!但公司說沒這個人!)
那個時候我整個就氣爆了!!
後來~~我的保險業務!幫我打電話到警察局!
說當初警察做的資料有問題!聯絡不到對方等等的!!
隔天!!對方馬上與我聯繫!!派出保險業務跟我洽談!!
保險業務態度很好!所以我很快就氣消簽和解書了!
所以幫你處理事情的保險業務員很重要!他可以幫你爭取應有的權利!!
這可能是唯一需要比較注意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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