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保險公司談車禍理賠~~~ - 手錶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10-15T00:00
本人於98年6月中出車禍~騎機車在內線道直行(沒禁機車)~對方在十字路口外車道左轉!車禍後對方都會關心~說要來看可是當時我一個人住聯上wc都是個問題!又怕麻煩他所以就叫他別來了!可是大約過一個月到現在都沒在打電話ㄌ!只有一次親友請他來看我!他說話很客氣!說把收據收好跟他保險公司請款!現在4個多月ㄌ!上禮拜請他保險公司來!對方只說全部理賠10萬和解(那位保險理賠員的權限)!可是我4個月沒收入連機車都在機車行~我請保險公司先處理!他說和解才會賠!目前腳骨折就好多差不多ㄌ!可是公司不讓我上班因為我們要久站~我腳還有小碎骨目前在吃藥2~3個月看看!不行就要開刀!我想要請一部分錢先給機車行還有生活費!如果目前和解我到時候如果真要開刀那怎麼辦(如果和解達成後面不就沒她們的事了那我不能上班損失要找誰?)?等到2~3個月後就超過半年了(刑事)!和解我可以要求:我沒辦法上班的工資(目前公司還是要我休養一個月3萬多)?親友幫忙照顧費用?自己精神損失?醫療費用跟機車應該他保險會賠吧!不過他不知道有保什麼連合解也是保險公司出(不知道額度多少)我該請求多少?(9月7號拆石膏目前走路還是會痛不能久站)...Showmore
對方只說全部理賠10萬和解(那位保險理賠員的權限)!把請求明細列好來依你的情形應該還有很大的爭取空間!我請保險公司先處理!他說和解才會賠!一般實務上來說是這樣沒錯!我想要請一部分錢先給機車行還有生活費!機車修理的部分可以請對方先支付等和解時再退回給他,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有此種簽收單,但請務必看清楚再簽!如果目前和解我到時候如果真要開刀那怎麼辦(如果和解達成後面不就沒她們的事了那我不能上班損失要找誰?)?建議你等11月底時再來談會比較好,並詢問醫生需休養多久並開立診斷書!我將事故發生時我方可要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依你的情形列一張請求明細!強制險可申請的範圍: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所以我希望我方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另一個觀念是:我方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雖然我方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如果對方有加保任意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不能工作月數。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要注意過失傷害的告訴期為事故發生六個月內要提出!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加油~祝你早日康復...Showmore
事件不完全保險公司看到和解書才理賠,你可將強制險跟"第3責任險"及"民事求償"分開,保險公司無權把他綁在一起,(你不清楚就被他們乎巄了),你的求償金額還有很大的空間,因你的敘述不是很清楚..經過、肇責、傷勢情形,可先上我部落格參考相關文章,再留言或跟我聯絡...記住..你的求償對象是肇事者,不是保險公司,找對人,做對事才不會走太多冤枉路,也輕忽了你的權益...四個多月了還沒進展,是你方向走錯了........Showmore
不知道您在哪裡,協會有在協助車禍事件,因為要看你受塲程度和工作損失、財物損失來算的。如有需要協會可以協助您解決您的問題。小太陽希望工程協會希望有幫上您的忙
Related Posts
父母親結婚即將邁入40週年紀念日身為兒女的五姐弟也因父母細心呵護照料個各都有美滿的婚姻及事業尤其身為老� ...
我最近想要從http://www.squiggly.com/tw/cn/Swatch/這個網頁訂購手錶,但是又怕信用卡會被盜刷不知道是否有人用過可以�� ...
有人說能and#39;有人說絕對不行and#39;請問到底能不能送錶
我好像只記得遇見大雨晴天所以天空很透明遇見大雨時間不讓(忘記歌詞了)...........我只想愛你我........(忘記)....... ...
例如香奈兒.Dior~只要是在歐洲地區的國家那裡比較知名的品牌有誰可以推薦看看嘛我想知道那個品牌最主要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