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妨礙名譽是否成立 - 手錶
By Mason
at 2013-03-23T00:00
at 2013-03-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公司被指名地址說(隱射為黑心商店),抵制購買,不知這樣是否可構成誹謗或是妨害名譽,已截圖(有證據) 在臉書(在網路上公然毀謗) 是否可依照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或者※民法第一八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還是※民法第一九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獲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來處理呢? 想提告這不實的指控,已造成我們很大的商譽受損。但不知是否能成立。
ps 對方有提到無恥這兩個字
Update:
目前只查到這幾條可能是適用的法條,如有遺漏請告知,真的忍無可忍對方太過分了
Update 2:
致生意一落千丈,與「慘淡經營」相去不遠 這個部份提告時需證明嗎?
Update 3:
謝謝芝柏錶的回答 其實是惡意中傷 他有提到我們欺負老人 又提不出證據(我們並沒有)
只能說遇到惡鄰 還登門叫囂(有影片為證)真是忍無可忍
ps 對方有提到無恥這兩個字
Update:
目前只查到這幾條可能是適用的法條,如有遺漏請告知,真的忍無可忍對方太過分了
Update 2:
致生意一落千丈,與「慘淡經營」相去不遠 這個部份提告時需證明嗎?
Update 3:
謝謝芝柏錶的回答 其實是惡意中傷 他有提到我們欺負老人 又提不出證據(我們並沒有)
只能說遇到惡鄰 還登門叫囂(有影片為證)真是忍無可忍
Tags:
手錶
All Comments
By Michael
at 2013-03-27T15:59
at 2013-03-27T15:59
有人在臉書上指控你家公司是黑心商店,這已對你家公司之商譽,造成嚴重之損害。對方之行為,明顯已涉嫌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但由於公司產品對外銷售,與公眾之利益有關,如果對方所言之內容屬實的話,依刑法第310條第二項之規定是不罰的。因此你們公司如果有對方所說之情形的話,那你們提告誹謗罪是沒有用的。如果你們公司沒有對方所說之情形,對方如此惡意攻擊,實屬不該,為維護公司之商譽,你方自可採取法律行動,提告對方誹謗之罪行,並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對外說明,恢復你家公司之商譽。
不管刑事誹謗之罪行是否成立,你方都可以依民法第18條之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人格權受害時,民法第195條有特別規定,受害人可以提出民事賠償之請求,因此你方自可向法院提告,請求對方公開道歉,對外說明恢復你家公司之商譽,並請求相當金額之損害賠償與精神賠償。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By Charlie
at 2013-03-27T05:30
at 2013-03-27T05:30
By Agnes
at 2013-03-26T18:32
at 2013-03-26T18:32
Related Posts
MarcJacobs手錶台北市哪裡有賣?哪裡買好?
By Hardy
at 2013-03-23T00:00
at 2013-03-23T00:00
男友(社會人士)的禮物要買什麼比較適合?
By Elizabeth
at 2013-03-23T00:00
at 2013-03-23T00:00
今天再崑山國小附近一家店買飯.它讓我等了40分鐘.
By Bennie
at 2013-03-23T00:00
at 2013-03-23T00:00
車禍流程還有賠償問題
By Emily
at 2013-03-23T00:00
at 2013-03-23T00:00
從車尾撞上的車禍要如何處理??
By Ingrid
at 2013-03-21T00:00
at 2013-03-2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