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去上班的路上!他是騎機車!和汽車擦撞!原因是因為前方停公車!往三線道騎過去發生的~會騎到3線那是因為機車道路那條都有停很多車子!所以機車騎士只能騎汽車2線跑道!對方開車的人馬上指認是我朋友的錯!說自己沒錯!雖然我膨有人沒事但是有去醫院檢查!結果是有輕微腦震盪及尾椎輕微受傷!如果我朋友傷重傷!他也說他沒錯嗎!然後對方有到車行列出汽車損壞部分!全部加一加要3萬9~因我朋友的機車也有損壞說少他4000修機車陪他3萬5就好!他損失部分4000根本不夠!!機車零件要修一定兩邊都要修的吧!!哪有人會賣你單面零件!(像車殼.後照鏡)!我們認為有被坑錢的感覺~所以決定不和解!但是對方說如果要提告賠償金額就不只這樣...伊定還會加上工作損失.精神賠償.還說3萬5不賠!!偏要賠更多錢!!3萬5對我們大學生來說!!1個月分期8000~8500好了!!也是要我們的命好嗎!!!
車禍流程還有賠償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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