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個月發生了車禍~對方是黑色的轎車,停在沒有照明完全的地方並離路邊超過1公尺以上的距離(等於是占去了四分之三的機車道)他並沒有開警示燈.....因此~我在沒有注意到他的狀況下以時速20-30的程度撞上他的車...我直接左肩著地,造成左肩肩骨骨折有3個月的時間不能騎車&工作可以請問各位~這種情況的話,責任是在我還是對方呢??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裁決書可是報告上的寫法根本看不出來到底是如何我現在的問題是1.我可以請求賠償嗎??2.還是說我應該要賠償對方呢??3.我的和解書又應該要怎麼寫比較好呢??
從車尾撞上的車禍要如何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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