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與求償 - 手錶
By Michael
at 2014-03-18T00:00
這個月3號我發生一起車禍,我是開車對方是騎摩托車,對方是已經高齡72歲的一位阿伯。阿伯要從巷口轉出來我是直行車,我們的車速都不快大概40左右,我當下有看到阿伯有在巷口停下來看,可是孰不知阿伯竟然突然轉出來,我來不及反應先是有對他按喇叭然後我的方向盤就往左打就撞上阿伯了,起初阿伯送醫院檢查是說大腿骨折要開刀,但到了下午即轉之下阿伯顱內出血緊急開刀清血塊,阿伯在第9天清醒了,今天已經轉到普通病房了,對方的家屬有打電話問我要如何處理,我的意思是私下和解就好,但是對方所謂的私下和解好像就是要我負責阿伯所有的醫藥費,甚至往後的醫藥費也要我負責,今天對方家屬有要跟我要求費用,但是我回答是用強制險負擔,可是對方家屬就說阿伯的復健路程很漫長醫藥費是一直累積的現在不處理以後醫藥費會越積越多我們也沒有辦法處理私下和解就是這樣嗎?因為車速不快所以地上也沒有煞車痕跡,我也有問過修車行老闆依我車子損壞程度車速跟嚴重性,車行老闆都說車速不快不是很嚴重但就是因為對方已經70多歲了~請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處理
1.對方阿伯要從巷口轉出來.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2.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3.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4.對方已經高齡72歲的一位阿伯.會有不可預期的風險存在.你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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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岔路口,兩車交岔按照道安102依序釐清路權對方可能有比較高的機會主因但是家人不會承認主因只會在[道義上的責任]死纏爛打如果你有未注意、未減速次因對方有受傷小心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或者重傷害讓你焦頭爛額=(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68062其他車險相關(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9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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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與求償這個月3號我發生一起車禍,我是開車對方是騎摩托車,對方是已經高齡72歲的一位阿伯。阿伯要從巷口轉出來我是直行車,我們的車速都不快大概40左右,我當下有看到阿伯有在巷口停下來看,可是孰不知阿伯竟然突然轉出來,我來不及反應先是有對他按喇叭然後我的方向盤就往左打就撞上阿伯了,~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起初阿伯送醫院檢查是說大腿骨折要開刀,但到了下午即轉之下阿伯顱內出血緊急開刀清血塊,阿伯在第9天清醒了,今天已經轉到普通病房了,對方的家屬有打電話問我要如何處理,我的意思是私下和解就好,但是對方所謂的私下和解好像就是要我負責阿伯所有的醫藥費,甚至往後的醫藥費也要我負責,今天對方家屬有要跟我要求費用,但是我回答是用強制險負擔,~沒錯你的處理方式正確可是對方家屬就說阿伯的復健路程很漫長醫藥費是一直累積的現在不處理以後醫藥費會越積越多我們也沒有辦法處理~你別聽他胡扯手術成功哪來的漫長復健又不是植物人私下和解就是這樣嗎?~錯!這是單方面的要求不算和解況且對方是肇事主因你頂多是3成責任而已不是被撞比較可憐的問題而是依法處理因為車速不快所以地上也沒有煞車痕跡,我也有問過修車行老闆依我車子損壞程度車速跟嚴重性,車行老闆都說車速不快不是很嚴重但就是因為對方已經70多歲了~請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處理~正因為車速不快仍然撞上可見當時對方距離直行車不到20公尺速度在40km以下時2秒的移動距離大約20公尺這個20公尺是不安全的煞車距離換句換說直行車很難在2秒內煞停對方在直行車不安全的煞車距離冒險轉彎確定是肇事主因可能是老人的視覺能力有障礙這些駕駛疏忽都要對方自己負責對方若是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不必理會讓司法去判決你不必擔心結果你可能全身而退只需賠償部份負擔的醫藥費更不必擔心以後復健的問題這段期間我都有去看阿伯雖然不是天天去但是三不五時有去看他~看得出來你是「善意的一方」通常交通事故的肇事主因多半是「惡意的一方」品行差的人肇事才會要求鉅額的賠償不檢討自己的錯誤行為類似這種不講理的人受傷算是給他一點教訓而已速限40km以內的閃黃燈直行車以及綠燈20km以內直行車的路權最大無論遇到任何交通事故都不必擔心若行人闖紅燈被撞照樣要負擔大部分的責任看問題的發問方式就大概可以看出誰是肇事主因通常熟悉交通規則的善意的一方的駕駛多半是無辜的受害者無論事故受傷的情況如何善意的一方的駕駛都要面對對方無理取鬧以及不合理的要求等精神的折磨在這個凡事依法行政的年代希望這些老人要有守法的觀念我永遠支持正義的一方因為守法才是好國民我希望以後不再看到這種車禍的問題我回答這種問題已經到了身心皆疲的狀態以後不再重複回答了...
建議先釐清責任吧,不然對方的醫療費用甚至是看護費用,都遠超強制險可負擔的。依你所述,對方應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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