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我兒子在中壢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對方為對向左轉車.綠燈我方車已過十字路口斑馬線.剛過十字路口中段對方超越雙黃線未打方向燈.未停下忽然左轉.我方發現剎車來不及撞上.我方小擦傷.車體毀傷.對方右腳腳趾骨折住院6天.我方機車修理費為35700元.150新車剛買2個月對方50cc車齡超過10年.雙方都有駕照.當天我已向我的保險公司提出強制險的理賠.但出事至今對方的保險公司都未向我們聯絡.我方為學生.對方是上班族.有現場監視器.起問我可向對方提出車損費?謝謝大家....Showmore
車禍賠償和解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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