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對方問我們要多少? - 手錶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9-06-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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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車禍至今已經一個多月ㄌ.當我決定要對他提告時.他叔叔打電話來問我們要賠多少?我也不知道該開多少?想問問大家ㄉ意見.我爸是龍骨倒數第二節被撞後壓扁ㄌ.現在都要用拐杖走路.不管是坐下或走路都會痛.醫生也不敢保證何時會好.自從我嫁出去以後.他都是依個人生活.現在這樣他都要慢慢走路ㄑ買菜.因為他也不能騎車.也怕跌倒.對方有保車子ㄉ第三責任險.他說除ㄌ保險公司會賠以外.他還問我們要多少?我爸是想開36萬.合理ㄇ?是不是賠ㄌ錢之後.這件事就到此結束?以後如果又延伸出一些病.我就不能怪他ㄌㄋ?麻煩各位大大幫我回答依下摟!...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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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6-14T10:05
您好~首先車禍事故發生,要先注意的是,是否有人受傷,如果有就請先讓受傷的好好療傷,待傷勢穩定後再談也不遲,因為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所以傷者就先好好療傷吧,看受傷的部份是否有惡化或者哪邊有隱藏的疼痛是這個事故造成的,而沒有跟醫師告知的,都是應該去注意,也請傷者這段期間不要忘記,要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去看診: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二來這方面的[健保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保險的理賠金額才有機會拉高,以減輕負擔。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以及傷患這邊的訴求是什麼,而不是憑空喊價。您好~在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因你是口頭的敘述,並沒有一個準則,我建議你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依據,就請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研判表由於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好了,待傷勢穩定後,以及肇責釐清就可以打個電話給承辦員警,告知他,我們要調解了,請他安排調解。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至於如何了解傷患的訴求,別急,我慢慢教你。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因傷患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傷患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最高30日)、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所以我才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因字數限制改以意見回覆2009-06-1515:40:44補充:另一個觀念是: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因字數限制改以意見回覆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傷者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2009-06-1515:40:54補充: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2009-06-1515:41:07補充: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2009-06-1515:41:18補充: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2009-06-1515:41:28補充: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大致上是這樣,如果處理上遇到什麼困難,歡迎隨時寫信給我,點我名字即可。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Showmore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09-06-14T07:27
你的請求權基礎應先確認責任比例對方是否全責在考量您父親現在工作所得損失若無工作則以最低薪資為請求基礎是否完全無法工作是否須旁人協助照顧可以請求向對方理賠公司說明1.醫療費用2.看護費用3.工作損失4.精神慰撫金在和解書上可載明以上請求不包含強制險之請求因考量若殘廢時可依殘廢等級請求強制險殘廢给付祝一切順利早日康復...Showmore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09-06-14T11:55
預留談判的空間說的好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9-06-15T08:33
才一個月休養時間太短了,建議至少休養+復健3個月再談賠償這樣可以比較確定有沒有其他併發症或復原的情形如果無法完全治好,有殘障的可能性......36萬太少了況且你開36萬對方不會就賠36萬,要預留談判的空間東減西減可能拿不到一半金額,不要覺得我是獅子大開口就算去了法院由法官來喬賠償金額,也是要你減一點,對方加一點,到最後通常拿得到7成的金額就很不錯了所以建議你多開一點(但最後也要對方賠的起才拿的到)如果拿到錢就要和解了,既然和解往後有什麼問題就不關他的事了...Showmore

幫忙看一下,Y拍手錶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6-12T00:00
勞煩各位大大abs711224這個賣家賣的錶...是..[原廠]的嗎?如果不是原廠的但是價錢怎麼又比一般副廠的高呢?而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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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小車請給個大約的二手車價~(要附年份及cc數)1.現代-GETZ2.KIA-EUROSTAR3.NISSAN-VERITA4.PEUGEOT-206或者有更好的建議車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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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11T00:00
請問最近FOSSIL的男錶哪幾支好看?哪幾支賣得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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