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途中,下交流道時為雙線道,我車在右線,對方從左線突然往右切,可能他有死角沒看到我車,我有突然往右閃了一下,對方又馬上切回左線,就在這時對方右前車頭擦撞到我的左後保桿,可是他沒停車,我上前追,後來有攔到他,他說插撞當時他沒感覺,我有報警,而且行車紀錄器也有錄下,後來到警局時做完筆錄,警察只給我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我問警察有沒有給我有畫圖的單子,他說不用,叫我直接拿這張給保險公司就好了,這樣真的沒問題嗎?麻煩有懂這方面的大大幫我看看有沒有問題!
車禍責任,對方有肇逃嫌疑,我有追上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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