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今年八月中騎機車在產業道路的一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直行撞到從我左方來的小貨車,後來對方到醫院時一直強調是我撞他車頭,但後來我出院後到交通隊做筆錄時警察是說對方應該要禮讓我,因為對方道路上有倒三角的讓路標誌,由於現場沒有紅綠燈也沒有監視器,所以依路權來判定我比較佔優勢!重點來了小弟在車禍前一個半月才剛退伍,在當兵前小弟在當裝潢學徒,不過我一直沒有投保勞保,這場車禍導致我左大腿骨折裡面有鋼釘固定,還有多處擦挫傷,眼角也有撕裂縫合,由於大腿這樣不能搬粗重的導致我一年半無法工作,現在已經事發三個多月了,對方想跟我和解,我該如何要求賠償?我的機車修理跟醫藥費對方說他們的保險公司會負責!現在我一年多無法工作,沒有勞保也沒有薪資證明、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這樣要求的到工作賠償嗎? 精神賠償又能要求多少才算合理呢?大腿骨折有行情嗎?? 求解~
車禍賠償問題(20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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