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時,我是由主幹道大路直行,肇事者是由我右方撞擊過來,發生後我被壓在機車下方,當下肇事者說他有喝酒叫我不要報警,說他會負責,於是馬上就叫機車店老闆把我機車迅速載走,也沒叫救護車,是由他女兒載我去醫院,檢查發現手腳多處撕裂傷,還有骨盆骨折,後來過幾天警察有叫我們去做筆錄,應該是路人有人看到有報警,但警察說當下她有去醫院找我但是完全沒我這個人因為沒救護車進診紀錄,到案發現場機車也都被移走,現場也都被破壞了,對方也沒想要負責的感覺了,於是後來我提出對方傷害告訴,但是對方開庭竟然說沒喝酒,問一問之後,他只叫我們去調節委員會先調解,事發到現在已經要兩個月了,我先請問我有哪些權益可以向對方索賠,對方竟然改口說他沒喝酒,當下也沒報警,所以完全沒證據,那我是不是自認倒楣,車禍後我也沒辦法工作,要拿拐杖,醫生說骨頭要等他慢慢好,這樣我能向對方索賠多少
車禍當下沒報警該如何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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