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於99.11.18下午,在蘇澳交流道旁的馬賽省道與蘇澳鎮公所12人座接駁車發生車禍,因顱內出血、大腿3處骨折斷裂、顏面骨折、胸骨第7節斷裂,因傷勢較嚴重在加護病房待了5天,確定腦部出血無結塊隨即進行大腿手術,過2天則進行顏面整型手術(目前只有司機作筆錄我爸還沒),隔2天巧遇梅姬颱風肆虐,返回蘇澳住處打掃淹水淤泥,遇見對面承辦員警告之因淹水電腦均泡水、之前的資料都沒了,請我們再與鄉公所協調。請各位先進給與意見:1.資料付之一炬,我們該怎麼辦?2.目前情況是否也無法申請初判表、能請警員重新偵辦嗎?3.刑事期限為6個月,現資料均無到時該如何如要提傷害告訴?4.若須休養1~2年如何於6個月之前和解或提告(怎之後續還需支付多少附建費用)5.依此受傷情況需以多少金額和解為宜6.對方強制險我們多久內需申請?7.事發突然又遇淹水請各位先進給我意見目前後續我該如何處理?謝謝...Showmore
請高手協助車禍後續處理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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