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常上來麻煩各位,感謝大家的熱心解答目前小弟的車禍狀況是<兩人都是機車,我綠燈起步要左轉,對方撞上來>初檢出來,說是我的錯"轉彎未保持安全距離"所以對方直接獅子大開口20萬,很堅持但是警察保證說,這狀況頂多5萬內可以解決所以小弟再去申請"詳記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故原本要去的和解庭,便往後延期但是對方直接就先去法院告我"過失傷害"不打算上和解庭了前天,雙方都去完"詳記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對方就連絡說,他想問我們哪天方便上"調解為員會"他都去告我傷害了,現在打算回去做和解的動作所以小弟的疑問是,因為在詳細鑑定時,我提出的狀況是,對方從後面撞我,不是撞到我機車的前方,故不是我轉彎的過失是對方未保持車速,和沒注意車前狀況想請問目前狀況,可以幫忙解析一下嗎?拜託大家了
詳細行車鑑定委員會後,對方很積極??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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