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過的發生經過是一個大十字路口..我在還沒道路口時就看到前面是綠燈慢車道上有一台汽車所以我切到沒有車的快車道上要直行但慢車道的汽車前面有一台機車當時的入口是要二段式左轉的那台機車左轉後我看到時已經來不急閃避所以車子跟他有碰撞造成兩個人都有受傷當時我的時速應該有超過限速一點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是兩方都有責任我騎快車道但他沒有二段式左轉因為對方的傷需要在家休養我較輕他是爸爸我是學生所以我家人看在他要上班怕影響他家經濟問題所以打算賠一個月大概3萬給他但對方一直認為他沒有二段式沒有錯想要要求更多理賠這樣的話我該怎麼辦還有做筆錄部分警員寄給我的調解委員單上對方作筆錄的人不是他本人的名字這部分算是正常的嗎?!上面做筆錄的名子好像是他老婆的麻煩大家有經驗的幫我解答解答!!感謝....
車禍想要了解肇事責任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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