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放學途中騎機車回家,經閃黃燈的十字路口處,被對方載著他的好友騎著機車(閃紅燈的十字路口)從我的從正左方相撞過來,我與對方都嚴重到要送醫急救(他好友輕微到擦傷)。(而我在醫院治療了一個禮拜)。而出院後,我向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對方說沒錢也沒工作又不是學生(但對方也已成年)。因為對方似乎不願意賠償的關係。所以這起事件我該申請刑法或者民法(不清楚哪種比較好)的哪幾條法律來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PS:我與對方及對方的好友都已成年麻煩請懂法律的幫幫我這個忙!!...Showmore
發生車禍要問的法律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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