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5月14日五點二十分下班回宿舍換洗後,要騎車要回我老家大約六點半左右發生車禍我機車連人還滑行一大段距離(兩人多同方向,我是騎機車直行在機車步道上,對方是開車要右轉),事後我的家人去現場看說他的汽車是從我的左邊腳踏板撞上請問:這樣的情形我可以申請職災嘛!!還有當天救護車載我到醫院還在做身體檢察時警察就來跟我做筆錄,那時還半清半醒時我也不知在說什麼就笨笨的做了筆錄警察就叫我在哪簽名我就簽ㄌ,事後清醒點才想不對ㄟ!!應該等我清醒點才做筆錄怎病人未清醒點還在做檢察就來做筆錄!!當天在大醫院全身做檢測都沒問題,後來請求醫生讓我留院觀察醫生護士都說不符合規定點滴滴完就請我回家,回家後隔天全身出現很痛又瘀青後來就到我家附近小診所和中醫看,這幾天公司問我看若不嚴重的話可不可以回公司上班,我跟他說現在人還不舒服想在多休息下禮拜在回公司上班,公司要我開證明這樣的話我是連小診所多要開診斷證明嘛!!
汽車機車車禍一些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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