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對方摔倒受傷理賠問題 - 手錶
By Queena
at 2009-06-11T00:00
6/7的早上我跟一位女士一開始在一個路口等完後紅綠燈後右轉約20公尺┥在長跟這一樣的路口發生擦撞當時我要直行對方是要左轉而擦撞的當下我的機車是在他的機車的左邊換言之是他撞上我的右後方對方一直說他右轉完後一直打左轉方向燈要左轉我跟在他後面沒見到有打方向燈加上對方速度太慢了又龜在右側所以我從他左邊超過他沒想到超到一半他就撞過來那對方摔倒了我是沒什麼事被嚇了一跳也只有車殼被刮傷些之後我們有叫警察警察來了之後照了幾張相片測了一下地上的機車的位置後叫我們去測酒測最後各給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就叫我們離開請問:1、對方有小擦傷那我知道強制險有可以賠是否能叫他自己去申請?2、這車禍到底是誰對誰錯呢那他的車倒了說機油流到空瀘要換安全帽有破要換我想了解有什麼東西可以證明說到底是該誰賠給誰呢?因為對方就一直說他有打左方向燈車子倒的時後的確有打但我要超過他的時後是沒有打的所以我才會超車...Showmore
您好~首先車禍事故發生,要先注意的是,是否有人受傷,如果有就請先讓受傷的好好療傷,待傷勢穩定後再談也不遲,因為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所以傷者就先好好療傷吧,看受傷的部份是否有惡化或者哪邊有隱藏的疼痛是這個事故造成的,而沒有跟醫師告知的,都是應該去注意,也請傷者這段期間不要忘記,要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去看診: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二來這方面的[健保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保險的理賠金額才有機會拉高,以減輕負擔。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以及傷患這邊的訴求是什麼,而不是憑空喊價。再來在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因你是口頭的敘述,並沒有一個準則,我建議你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依據,就請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以上書面資料由於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好了,待傷勢穩定後,以及肇責釐清就可以打個電話給承辦員警,告知他,我們要調解了,請他安排調解。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至於如何了解傷患的訴求,別急,我慢慢教你。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交叉理賠,由對方向我方產險公司申請,若對方不會處理,一般我會建議幫忙對方送件,以示誠意.因傷患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傷患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醫療上限20萬]•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最高30日)、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所以我才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因字數限制,改以意見回覆~2009-06-1112:54:57補充:另一個觀念是: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傷者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2009-06-1112:55:15補充: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2009-06-1112:55:30補充: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攤開計算。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由民間保險公司代辦,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2009-06-1112:55:38補充: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2009-06-1112:55:49補充: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大致上是這樣,如果處理上遇到什麼困難,歡迎隨時寫信給我,點我名字即可。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Showmore
一.發生車禍大家不願意發生事情.二.強制險必須自己替對方申請,因為強制險資料載你這邊.三.建議要做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四.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交通規則明確說明記載)五.請問你有堅持說明對方有打方向燈嗎?一定要堅持說沒有看到.六.堅持說明你在對方機車左側/對方在你右側,對方欲轉彎沒有注意後面車輛.總結:因你是直行車有道路優先權,對方錯在先未注意後方車輛賠償60%,你也未注意前方狀況必須賠償對方40%責任....Showmore
強制險,是用來理賠第三者的險,只有人的醫療保險沒有含車子跟其他物品的錢若是是由你這邊的保險去理賠對方的話,因先由你去跟你的保險公司申請唷!在強制險上的卡片上有寫要準備的東西跟時間唷!我覺得拉今天發生車禍不是大家願意的自己態度要軟一點先打電話去問對方傷勢如何?對方也會對你比較不好意思如果他要趁機卡油的話你可以直接跟她說"我目前失業,那天會發生車禍,自己心裡也過意不去,但是現在我的能力有限,希望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意思上給你一個小紅包壓壓金,看你意下如何?"不要談誰對誰錯若你是很想認定是誰對誰錯的話車輛鑑定委員會一次3000元(我有做過,因為我很有把握造責不在於我)其實機油流入濾網裡是清一清就可以了(因為我有遇過)那時候費用是600元(去年)安全帽從最便宜的100~1000都有...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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