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我媽媽(1/30)停在待轉去要綠燈正準備起步,被闖紅燈的機車撞到,左小腿斷掉,佐小拇指斷掉,有請警察做筆錄,總共住院7天,對方已付住院費用+機車維修費用,接下來要談工作+精神還有復健回診賠償,(3/20)要談賠償我是要進去警察局說要談車禍賠償嗎?1.坐計程車沒有開收據可以請車行調紀錄嗎?2.媽媽自己開店沒有薪資收據要怎麼要求?3.我辭職照顧媽媽也可以要求在賠償內嗎?4.醫生證明休養期間要怎麼申請?5.我要先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嗎?6.復健+回診有收據就可以嗎?7.對方會不會用什麼爛招故意不賠償或賠償的少呢?我應該怎麼要求可以告訴我嗎...?拜託如果談不好直接提告比較好嗎?...Showmore
拜託請教教我,如何來談車禍賠償*20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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