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我騎機車直行,他開車在我左方車道,到了路口他突然打方向燈直接右轉想進巷子,我就撞上了。我身上多處挫傷,左肩膀內傷影響行動,可是醫院證明馬虎。對方沒有受傷,車禍後態度冷淡,都是我方在聯絡他,所以家人決定直接提告。交通初步分析表顯示對方肇事原因:1.右轉車未注意右後方來車2.無照駕駛(滿18歲)3.刑照未隨車攜帶我的肇事原因是空白。我已經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請問:1.偵查庭檢察官大概會問什麼? 2.這樣我還有肇事責任的百分比%嗎? 3.要求車損賠償外,還有哪些可以要求以及賠償的合理價格? 4.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無法打工賺的錢嗎?(可是醫院證明沒有寫需要休養的天數) 5.我還有哪些可以做準備?謝謝
車禍訴訟理賠及程序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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