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11月份被機車撞傷,當時雙方口頭上都說各自解決醫療部份。但朋友就醫後才發現右手手肘骨折,需要打石膏,醫生說要休養兩個月,車禍的當下有報警,事故發生原因為支道未讓幹道,都是閃黃燈路口,我朋友是幹道方,所以事故表是對方的錯,對方沒有受傷,但坐後坐的女友有輕微擦傷,現在問題來了,1.我朋友骨折後,1月回診說骨頭尚未長出,需要再休養,待2月回診如還是沒有則要開刀打鋼釘,超過4個月無法工作,要如何求償?2.當初車禍發生過後做筆錄時,雙方有提到都不用為對方負責,算各自倒楣,但沒有白紙黑字,警察也說傷害告訴有6個月追溯期,那朋友可以提告嗎?3.我朋友工作沒了,月薪是85000,那可以求償多少?對方是否會理賠?...Showmore
如何處理車禍過失傷害?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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