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質詢時轉介調解後的問題~~ - 手錶
By Barb Cronin
at 2011-07-14T00:00
由於車禍意外經過三次調解未果我是被撞傷的人所以煩請警員幫我送達法院提告前些日子開庭法官問完話之後經由法官轉介到內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當時撞傷我的人也應允我回去再與保險公司的人商談相關理賠事宜但總推說保險公司的人未回消息來延宕給我的回覆想請求各位大大及專業人士幫幫忙接著下來對方若是這麼延宕下去我又應該要怎麼處理怎麼做才好呢?完全沒有經驗的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所以只好麻煩各為好心人的協助了...Showmore
由於車禍意外經過三次調解未果我是被撞傷的人所以煩請警員幫我送達法院提告前些日子開庭法官問完話之後經由法官轉介到內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當時撞傷我的人也應允我回去再與保險公司的人商談相關理賠事宜但總推說保險公司的人未回消息來延宕給我的回覆想請求各位大大及專業人士幫幫忙接著下來對方若是這麼延宕下去我又應該要怎麼處理怎麼做才好呢?對方若是那麼不積極的人那就讓檢察官起訴他讓他有壓力再來談!完全沒有經驗的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所以只好麻煩各為好心人的協助了但要記得在對方起訴後被判刑前一定要記得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狀可免繳裁判費,如果不會寫可至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詢問!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後續若有任何車禍及車禍理賠問題請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加油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2011-07-1900:56:44補充:ps:再請教一下:附帶民事的告訴狀是否在協調不成之後立即在當場就寫呢?不用~只需在對方被起訴後判刑前提出即可!我不會寫是否能夠請教法院裡的人呢?謝謝指教!當然可以~可至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詢問!...Showmore
您好既然已經進入法律訴訟對方如果仍不給你答覆你跟調解委員說你不願意調解了請他轉回法院審理讓法院去判決保險公司部分就不用理他了反正你求償對象是對方不是保險公司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法院開庭前會問你們倆和解了嗎?若無會,先轉法庭的調解會先行調解.....若調解中,得不到你所要的理賠事宜,你可要求"調解"不成立....就由刑法,過失傷害罪,若對方是職業牌是業務過失罪....民事是損害賠償要求..對方若是這麼延宕下去....警員幫我送達法院提告,地署檢刑事部份..損害賠償是民法"損害賠償",是另外自行(舉證)提告,賠償////上班全額,三餐.調養多久時間,醫院證明...等以刑事逼民事~~就範刑事開庭較快,,民事庭會依據刑事判決結果來參考賠償比例金額.我的經驗...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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