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打網誌內容有恐嚇..我該怎麼辦 - 手錶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11-0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上個月分手
3年~一直沒辦法得到他家人的認同
鄙視我身世背景..單親..又考不上公立 功課差就說基因有問題
相處中雙方一定都有對錯
我選擇跟他和平分手(也有很多原因選擇了分手)一起好好講談好分手了
之後到新學校認識同學~被告白也有感覺~最後再一起了
跟前男友有斷乾淨了
只是最近出去玩的照片有PO上相簿
前男友看到了心裡不是滋味
這幾天留言打篇網誌給我叫我看
裡面有指名道姓~汙辱我和恐嚇我的字眼
我很害怕..被他抓到把柄(照片等等)
我想問大家應該如何是好?
網誌內容:
最近聽著王心堎的''我很好那你呢''這首歌
覺得歌詞真是句句寫到我的心坎裡了啊....
只能說...這是每個人都必須學習的過程吧...
記得S.H.E的某首歌的歌詞
''勇敢去痛,勇敢去愛,勇敢去悲傷,勇敢去感動,生命給了什麼,我就享受什麼''
我才覺得真的應該要感謝妳
若不是妳,我不可能會有這段經歷
有了,當我以後在面對相同的事情的時候我才能夠勇敢面對
儘管想到這件事時...還是有股莫名的哀傷
但我也知道這只是人生的一部分
現在還滿喜歡這種自由自在無憂無慮的感覺
這才是真正的我吧!
這陣子真的讓我的朋友們為我擔心很多...謝謝你們,我好的差不多了!
也很謝謝你當初做了這樣的決定
也因為你做了這個決定
讓我有心理準備
當我看到你倆的合照時才沒有馬上崩潰
當下真的很想直接拿把刀去你家桶死妳們
心想著: *** 這男的長的一臉促雖樣,醜的跟異型一樣,學校那麼爛,身高也沒我高,看起來就只會上了你之後就拍拍屁股離開,到底哪裡好?
後來我叫我朋友們去看你們的照片
每個人都異口同聲的說
''他們很配啊! 兩個都長的很像異型,她跟你在一起才叫浪費吧! 哈哈''
雖然我當下聽了很生氣但後來我也開始覺得他們是對的
好險我已做好心理準備
看到照片時只是把你的臉書跟即時通砍掉而已
不然其實要毀了你,對我來說事件很容易的事情,你就像一隻螞蟻一樣,我隨時都可以捏死妳
知道你的家、你的教室,要襲擊妳,簡直易如反掌
還有只要我把手上的這些東西散佈出去,量你也不敢走在路上或去上學
我還知道你們家很多的秘密,只要洩漏出去絕對會讓你們家流落街頭當乞丐
只要我有覺悟要拖你下地獄,你擋也擋不住但我絕對不會這麼做
我想通了
因為你根本不值得讓我為了你去坐牢
然後...一想到你們家的人以前對我那麼好....算了...
你為我上了一堂課本學不到很寶貴的課
叫做''多愛自己一點''
我要感謝妳
後來...我才發現...真正膚淺、幼稚、想不夠遠的人是我...
我考慮了很久,你的處境、你的心情、你對我的期望,我也終於才了解....
其實你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
你比我還難過...
你比我還痛苦...
你並不是自私...
而是為了我們的未來著想 !
一個一輩子都只為自己生活打拼的人
一個一輩子都在為實現自己夢想而活的人...
只能說...我們兩個的格局差太多了....
套句某友人說的話: 爛泥巴就不該與白沙混在一起,這樣只會弄髒它! 爛泥巴就該跟爛泥巴混在一起...
但我不是真的說你爛,只是打個比方
跟他在一起,你也比較不會感覺到壓力,畢竟是同個等級
將來來萬一我們真的很不幸的在一起,你也才不會被別人說是你不要臉高攀
要在一起...除非兩個人一輩子都當笨蛋...
將來...我也許要出國唸書...完成我的夢想..
而你...唉...你連26個英文字母都寫不齊...要考上海關實在是...
你能考上個跑船的就很不可思議了,還要學不會游泳咧= =哈哈開玩笑的~
這也是你告訴我的一個訊息
''我永遠都值得最好的那個''
謝謝你...我想通了...
這世界上,還有更多更好的女孩值得讓我去愛、去付出
從前我最心愛的那個名叫XXX的女人早已死在我的眼前 [XXX=我的名字]
她在臨死之前給了我最後一樣,也是最棒的禮物
叫做''自由''
我會乘坐著這股名為''自由''的風
去世界上每個地方、每個角落
去做每一件我想做的事情
去實現我每一個夢
事情發展至此...我是不可能會再吃回頭草的...
我們的生活型態、追求的目標、自身條件、未來的格局...真的相差太多太多了
真的很感謝你給過我的每一個''曾經''
這些回憶我會好好珍惜的
將來等我老了,我會再把它從我腦袋挖出來,看看自己 17 18 19 20 歲的時候是多麼的單純與天真
最後...如果你還有在看的話...讓我們回來王心凌那首歌的歌詞吧!
我很好那麼你呢 想起的我是怎樣的? 當初哭著分不開,現在都能用微笑釋懷,我很好那麼你呢? 離開我,要比從前快樂,眼淚是記得而不哭了是懂得,我們都會幸福的!
已更新項目:
TO:壹筒 大大
可是人心叵測..說不會做..也不見得一定不會阿..
就像現在犯人~出來都說以後不會絕對不會犯錯..還是有例外ˊˋ"
TO:芝柏錶 大大
謝謝你的意見!! : )
證據照片都拍好存好檔案了
就是因為他是公開的~沒有鎖密碼..上網搜尋都看得到~_~
所以我才很害怕那種惡意中傷毀謗我名譽..唉..就怕他哪天散佈東西
2 個已更新項目:
TO:★〞♀╰壞壞╯均↙☆ 大大
我沒有眷戀他的意思..只是擔心我會被他汙衊
還有那些毀謗的字眼..和以前的照片...ˊˋ只怕他恨的時候或無聊想報復..
謝謝你寶貴的意見!!
還好現在的男友很包容我也很挺我..只是我對自己沒自信>.<"我會試著改改
這就去按檢舉跟他講清楚別再這樣!
TO:靜思通神 大大
證據都存好拍好...
我怕我潑冷水..對方會不會衝到我家或學校堵我和現任男友..
怕說錯一句話會害到我家人..畢竟不想讓家人擔心...
謝謝你的意見:)
Tags: 手錶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0-11-09T20:14
刑法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 184 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網誌裡面有指名道姓~汙辱我和恐嚇我的字眼
我很害怕..被他抓到把柄(照片等等)
我想問大家應該如何是好?
若網誌是他人可以公開閱覽的話
則妳前男友之言詞有污辱到妳的話
便涉嫌刑法第309條之公然污辱罪
而其舖網之訊息有傷及妳的名譽時
則涉嫌刑法第310條之毀謗罪
若因而造成妳心裡害怕 恐懼
日後有遭受報復之虞
則涉嫌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
遇到這種沒擔當,沒魄力的傢伙
遭受這種騷擾,實在是很倒楣
妳現在要保留留存網誌之訊息資料
然後設法告知前男友
請他不要再如此騷擾妳
妳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若其仍死不悔改,故態復萌
妳便可依上述之法條提告其相關之罪行
並可依民法第184條之規定
請求法院要求對方賠償
我想這是分手情侶都常有的小動作
事情到此就算了吧
若是前男友日後再有如此過分之舉動
妳就依法提告,以保障妳的權益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妳早日解決問題,順心愉快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0-11-10T18:23
他只是用罵你的方法,來安慰自已吧,其實他根本就不爽你先交到男友吧,而且一個人會說這些話,這種人的家教可想而知
笑死人了,出國讀書,混不好回來的一堆,別以為出國讀書,就會混的比較好,
未來那個被他看上的女人,替他擔心,那個女人會得到最不好的那個男人
要成為別人最好的那個,而不是成為別人最爛的那個,
你離開了最不值得的男人,這是好事,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0-11-13T23:49
第一、
把他這幾天留言打篇網誌給妳,還有他網誌裡有對妳指名道姓的紀錄保存下來
越詳盡越好,這有涉及刑法上恐嚇、公然污辱及民法上侵權行為的問題,因為妳只有PO部分內容,所以只能給妳這些建議。
第二、
畢竟你們有過感情,先跟他說你已經保存證據,如果真的散佈出去他自稱的東西,有前科出社會也很難找工作啦,或發存證信函給他,請他在網誌上道歉,如果不行就去警察局報案,妳所說的相關證據算是滿明顯,感情分手時,有些人是很不理性的,妳本來就沒欠他什麼,有時姑息會讓人越來越不理性,甚至造成悲劇,不如現在澆一桶冷水,好好跟他說清楚,對你們兩個都好。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0-11-09T02:38
發問者我想請問你 你會使用部落個之類的東西嗎?
請仔細看 上面都會寫檢舉兩個字
不要怕 就大大方方的給它按下去 這樣對你對他都好
真搞不懂 既然他都這樣說了 你眷戀個什麼!
要斷就乾淨點 乾脆點
有一天你也會變美的
讓他後悔 讓他對你懺悔
沒有醜女人你懂嗎 對自己有自信點
跟上潮流 跟上時代 不是教壞你的意思噢- 口-
他想怎樣就怎樣 不要怕他 那些只是過去
只是人生上的必經過程罷了!
如果你怕你現任男友會因為他而不要你
別想太多 如果現任男友是真的愛你的 他不會在意你的過去
而會包容你:)
其實......
他沒那本事 你懂嗎?
既然他要這樣做 那得付出代價=)
要毀掉一個人 其實並不簡單 尤其那個人
是他曾經愛過的人 量他沒那個膽
秘密就秘密 讓他知道了那還算秘密嗎 真搞不懂欸-.-
"人民保母"不是亮牌好看而已! 要擅用他們懂嗎????
有問題再問我吧 或許該讓你的膽量大一點 自信多一點=)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0-11-11T04:02
這好像沒有恐嚇吧
而且是寫在他的網誌
你想太多了
只要他沒有散撥照片
你就沒辦法告他
了解嗎
記得...他有說...他絕對不會做....
所以...告不了...而且...他也沒有要你怎樣做
所以...告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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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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