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好心人請幫幫我吧 - 手錶
By Hamiltion
at 2010-05-11T00:00
在今年3月26日晚上10點45分於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發生一起車禍我女友的老爸是開計程車的當時臨停載客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不幸的是機車駕駛人的老婆摔斷腿(駕駛人是老榮民他老婆50幾歲大陸人)居然要跟我女友的老爸索賠20萬說他是看護腿斷沒辦法工作家裡只靠他養家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因為雙方都有錯所以算20萬就好(原本開40萬)對方說他們是低收入戶他x的如果單方面錯半年40萬叫低收入戶?請他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還不爽去說什麼20萬給他們就好不用去那裡麻煩還嗆說如果不給就法庭上見從頭到尾那個摩扥車駕駛人都沒有講話都是那個斷腿的人在講我們有去新生南路派出所借監視錄影帶結果派出所說要進入訴訟程序才能看堅持不給我們看現在為了找當時發生的情形每天在找相關證據拜託各位好心人如果當天有經過那看到這場車禍的可以出來指認一下我們不勝感激!!!!!...Showmore
當時臨停載客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依你所述,對方由後方撞上應是肇事主因,當時我方臨停是否有違規因素呢?建議你先釐清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索賠20萬說他是看護腿斷沒辦法工作家裡只靠他養家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不管是看護或休養,要賠多少都是要有依據的,需有診斷證明書來佐證,不是讓對方隨便喊價的!如需人看護多久或需休養多久,以此為依據,我方只需按肇事責任比例賠償。對方的醫療部份,可以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還可依肇事責任比例向我方要求以下的賠償: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傷都自行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請他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還不爽去說什麼20萬給他們就好不用去那裡麻煩建議你們到調解委員會上調解會較好,會有調解委員教導雙方書寫和解書,對我方較有保障!如果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除非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才會走訴訟,上法院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加害者在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民事上的侵權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像對方這種獅子大開口,即便上法院,他們也要提出賠償的依據,我想他們是提不出來的,我方只要表現出我方誠意,則有可能以「緩刑」來減低我方的刑責。希望幫的上忙,有不懂的在問我祝順利!!...Showmore
先發制人人之本性!先送調解委員會調解!強制險醫療險有二十萬額度!對方要求只是開價!要求對方提出勞保證明是重點!!!!記住心平氣和
如果汽車的強制險理賠他們嫌太低的話要進法院就進法院吧
1.車禍處理應先確定肇事責任有責任才有賠償2.其次要確定我方損失...3.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討論!!
遇到嚴重事情,請先不要恐慌~台灣是"法治"的社會!女友的老爸是開計程車的當時臨停載客結果客人上車準備開走的時候後面被騎機車的撞了...不幸的是對方要求索賠20萬他說他是看護工腿斷沒辦法工作家裡只靠他養家所以算6個月的所得因為雙方都有錯~所以算20萬就好(原本開40萬)建議:請對方夫妻再度回到~北市復興南路1段靠近仁愛路口的全家便利商店門口"大喊"《我要搶劫》~請他們喊得越大聲越好!讓大家,甚至是新聞媒体都來評評理!我只能說你們遇到了土匪+没良心的精神病患~請問:他們"憑什麼"要求20萬元的賠償金~直接去找調解委員會來處理就行了,別理他們~真的!98年底我也被休旅車撞到,對方只包1200元的紅包給我~我就原諒她了耶!當時路上也有路人要我跟對方索賠20萬元~可是我並不願意去為難別人。只是你女友的爸爸比較倒楣去遇到了"白目的傢伙"你女友爸爸的計程車"後面被撞"~應該是遇到酒駕的瞎子吧,應該是要求機車駕駛人來賠償~才合理吧!20萬?????把他賣了~大概也不值這個錢吧,不用客氣.............請他們去"公立醫院驗傷"~直接報警備案,雙方也都請報備自己的"汽機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和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也請把所有的問題交給協調委員會處理就可以了,相信"法律"會還你們一個公道的~加油!...Showmore
Related Posts
我方為機車(兩人雙載,皆有戴安全帽),對方為汽車在十字路口發生,我方當時剛變成綠燈直行,對方闖紅燈因此� ...
小弟..最近在Y拍上買了兩顆中古的KOSO表,一顆是自動指針掃瞄表-速度/總里程-藍光一顆是自動指針掃瞄表-溫度/RPM ...
我不知道該送他甚麼好..到他生日那天,,我們就交往了182天了不知道要給他甚麼禮物好呢??請各位大大給我個意見ps� ...
我兒子開車在單線車道(有機車道)行駛,綠燈時在到十字路口前打方向燈左轉,剛左轉就被同方向後方機車追撞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