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0926下班時間發生車禍肇事責任錯在對方逆向行使,且未注意前方,導致直接正面對我衝撞,事後左手掌骨折無法上班,對方卻毫無關心,又不願意私下和解,我已經像處理的交通事故處理小組提出過失傷害及民事賠償我的問題是1.除了醫療費跟修車費外我要另外向他提出無法工作這段時間的薪水損失,但因為我是保全業,薪資單沒有像一般公司來的詳細,那我要如何舉證呢?2.薪資部分公司有發給我底薪說這是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取得職災補償,那我還能再向對方請求勞動薪資的損失嗎?(本人認為那是因為我有加入勞保所保障的所以想要再向他提出薪資損失)3.進入司法後大概多久的時間會有結果呢?謝謝幫我解答...Showmore
有關車禍事後和解理賠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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