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對錯分析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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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各位大大替我評估一下..最近我出了車禍..我是直行大馬路(機車)..對方是在無任何號誌燈下的小路口出來的(汽車)..當我發現對方時..我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因該就擦撞了他的前方(左右哪邊我不知道)而摔了出去..受傷開刀..而他們則是沒事..事發後..他們自行把車開到路旁..而我的機車也被扶正起來..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用字面上的意識來判斷的話..誰的責任較大呢?因現場都已移動過了..如果送鑑定會準嗎?
Update:
再請問一下..我是上班途中發生意外的..在勞保方面可以得到哪些補助呢??還有對方一點誠意都沒請
請問我要理賠的金額都是由車險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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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1-10-10
煩請各位大大替我評估一下..最近我出了車禍..我是直行大馬路(機車)..對方是在無任何號誌燈下的小路口出來的(汽車) 無號誌路口的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若依你所述的道路型態,對方行駛的道路應為支道,但非絕對。可於事故一週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並傳真給我看看即知。 當我發現對方時..我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因該就擦撞了他的前方(左右哪邊我不知道)而摔了出去..受傷開刀..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醫療費用建議先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而他們則是沒事..事發後..他們自行把車開到路旁..而我的機車也被扶正起來..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用字面上的意識來判斷的話..誰的責任較大呢? 請參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 要先區分幹支道(支道要讓幹道),若同為幹支道再看車道數為何(少線道讓多線道),若車道數相同再看轉彎或直行車(轉彎讓直行),若同為轉彎或直行最後看左方車與右方車的關係,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因現場都已移動過了..如果送鑑定會準嗎? 若是此類交通事故,雖現場己移動,仍可依路權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如果看不懂或後續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2011-10-10 17:43:36 補充:
職災有薪資補償及醫療費用
可直接向勞保局詢問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0-06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來傟
Kyle avatarKyle2011-10-06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
A 指揮人員
B 號誌 ( 紅綠燈,閃黃閃紅 )
C 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 ( 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 )
D 少車道理讓多車道
E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F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
煩請各位大大替我評估一下..最近我出了車禍..我是直行大馬路(機車)..對方是在無任何號誌燈下的小路口出來的(汽車)..當我發現對方時..我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因該就擦撞了他的前方
無指揮人員,無號誌,無特種閃光號誌
那應該會落入 支道車禮讓主幹道先行
少車道禮讓多車道先行
應該對方主因
你可能有超速、未減速、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無原因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或者自費三千送鑑定
(左右哪邊我不知道)而摔了出去..受傷開刀..
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不用鮮和解,不用對方同意
你自己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商
而他們則是沒事..事發後..他們自行把車開到路旁..而我的機車也被扶正起來..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用字面上的意識來判斷的話..誰的責任較大呢?
雙方說法一致 ( 跟你現在說的一樣的話 )
對方主因
你可能有次因也可能無原因
因現場都已移動過了..如果送鑑定會準嗎?
不太準
會先看路權
在看雙方的說詞
這會影響到你是否有次因
=
提告是你的權利
事故後半年內提出就可以
有人吃軟不吃硬,你告他他就不爽陪
有人吃硬不吃軟,你告他**上找你和解
有人軟硬不吃,比較理智或者著重在責任分析
建議先療傷三四個月,期間先申請對方強制險,自己的其他保險
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找對方和解,對方擺爛再提告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10-06
初步來看:
對方肇事主因
我方次因
Emma avatarEmma2011-10-07
如果在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投保的保險公司,跟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幫忙處理。
記得七天後,拿身份證、駕照、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交通事故處理紅單中的交通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相關照片和現場圖,30天後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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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行車安全須知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
.遵守路權規定,轉彎時禮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
.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
.不要搶快隨意穿梭車陣、變化車道、超速
.行經大型車輛附近,不要靠近,盡量遠離,因大車輛有視線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