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肇事原因、理賠部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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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當天對方(稱A)開汽車因工程佔用車道,工程人員指揮A至逆向道,工程與路口約30公尺以上,應當可以回去原車道,但A卻逆向行駛,當我(稱B)機車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B還有載朋友(稱C),那天A路口閃黃燈,B路口閃紅燈,轉角部分被綠色鐵皮擋住,路況車輛稀少。
  另外還有一個疑問,被撞的當下,我已經暈眩沒知覺,最後的映像就是看到對方的車,醒來已經在醫院,但是當天警方來醫院做筆錄,說我跟他講我車速60還簽名確認(該路段限速50,當時時速大約40公里上下,因為載人。),可是被撞的當下我是昏倒沒意識的,事後我在想的時候,也想不起來我有說過那些話跟簽字,而且我身旁沒有親人或朋友陪伴下,他就做筆錄(我是大學生住苗栗,台中讀書,親人在過來的路途中,做完筆錄),那這樣在精神不濟的情況下作筆錄有可信度嗎?覆議的話,容易成功修改嗎?事發之後我還昏昏沉沉過了兩天才比較清醒。(大部分時間都在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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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之後
A:車窗破裂、車門略凹陷、人沒事(對方保全險)
B:機車車頭全毀,要報廢,大腿閉鎖性骨折、釘三根鋼釘、醫院開半年休息、一年後拆鋼釘(僅有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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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肇事原因分析
我方:行駛60公里,疑似超速。(該路段限速50公里)路口閃紅燈,未減速通過。
對方:路口閃黃燈,未減速通過。
(映像中類似這樣)
我朋友說對方逆向開過來速度很快約60上下,但是他不會確實跟警方說他速度很快,所以他在肇事原因沒有超速這條。那我在昏沉狀態說出的話,卻變成對我不利的證據,所以對我來說很懊惱,請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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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自己做的意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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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公尺已上←●↙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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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轉角部分被綠色鐵皮擋住
     | ↑|
       B
A為對方
B為我方
●為施工工程地方
*為車禍發生處
若對方再轉回原車道的話,我就會來得及煞車,但他逆向行駛,我以正常速度或是超速的話(行駛約40~50),都會撞上,因為轉角被鐵皮擋住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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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求償費用
*看護費(包含家人請假當看護亦可請求)---每日1200*30=36000元
*薪資補償---診斷證明半年,基本薪資17280*6=103680元
*醫療費---5000~8000元
*後續醫療費---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開刀取碎骨、取鋼釘、膝蓋鬆弛,三次開刀費用)不知,僅知要開這些刀,煩請告知大概。
*輔助器材---柺杖、便椅約3000元
*住院膳食費---每日180*7天=1260元
*合理交通費---5000元(醫院往返、開調解會往返、停車費、油錢、過路費)
*財損的部分---機車修理費45000元、手錶1000元
*精神慰撫金---20萬
*其他收據---(高鈣保健食品、美容膠、消炎藥布、中藥、掛號費...等)約5000元
*增加生活上負擔之費用---超過平常所花費之費用
上述之金額,請問合理嗎?當然會提出相關單據。
已更新項目:
第一次調解破裂
2 個已更新項目:
TO峰
我有查過相關訊息,若施工地區與路口距離30公尺以上,對方必須轉回原車道,而對方是為求方便,想直接逆向左轉,才會照程車禍,請求查証。
3 個已更新項目:
整理上面的問題
1.請問我方是否有肇事責任比例,有的話是多少?肇事原因為何?
2.車禍後,精神不濟的情況下作筆錄有可信度嗎?覆議的話,容易成功修改嗎?
3.上述之求償費用,何者不符合求償內容,金額部分合理嗎?

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0-05-03
1.警察有現場處理~併有記錄~就好~
2.拿診斷證明~與警察詢問時間比對~
可以做翻案證明~(警察沒有裁量權)~
3.那些賠償金~可以如數要求~但不可能"全數賠償"~
4.經"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時別人單勢孤~找有經驗ㄉ陪同~說對自己有利ㄉ話~
如果不滿意~別和解~
如最後~調解不成~
有理~讓他送法院~交給法官裁決~
這樣就可以~討回公道~
單據越齊全越有利~
加油~
Edith avatarEdith2010-05-02
請直接來電洽詢
0980625332
Emma avatarEmma2010-05-02
以這事故來說
你為肇事主因
對方為次因(因為對方會說明人員指揮)
所以當你開出的金額
會剩...1/3左右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5-03
您好,關於聽到你的不辛,深感遺憾,不知您現在是第幾次調解了,我是建議您在於精神賠償部份能再細算一次,精神賠償以現在的計算方法是把你以上的總數乘上三分之一比較合理啦,因為精神賠償在法官的直覺下會一直砍下去,法官也會根據你現有的狀況給予適度的金額求償,只要是否為獅子大開口,法官自己也會算,但是你上述的部份在強制險中算的很清楚,只不過在精神賠償的部份可以請你再細算乙次比較好,這是我的建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