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於綠燈走在斑馬線上備綠燈左轉的汽車從右後方撞擊,事發當時車主有報案,傷患坐救護車至醫院檢查,照X光後無骨折現象,隨後當天即返家休養,醫生所開立的證明書上是寫某些部位挫傷。因對方有保險,所以合解部份是由保險公司的人員來談,請問關於和解金方面:會包含哪些部份?只有醫藥費方面嗎?能要求因傷無法工作與家人需請假陪同這方面的賠償金嗎?還有哪些'方面可以補充呢?PS.傷患大約休養一個禮拜,回診一次,影響一個家人約兩個工作天。
關於車禍和解賠償金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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