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理賠一問><”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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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rew
at 2009-07-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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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有法律知識的大哥大姐們...今年四月中旬,我的室友在上班找客戶途中騎機車行經高雄市有汽機車分隔道的機車道,在機車道綠燈亮時遵守交通規則直行,直行途中卻被分隔島內側的休旅汽車撞傷,當時剛好有巡邏警察經過所以也拍了照片(照片中室友的機車完全沒有剎車痕而且地上有一條很長的機車摩擦柏油路的痕跡),不過肇事原因上面是寫無法判定號誌燈情形,原本想說回現場調閱攝影機,可是這麼大的十字路口卻沒有攝影機只有附近的店家為防盜所裝設的但是都拍不到十字路口的情形,可是很矛盾的是當機車道是綠燈可以直行時內側的汽車道號誌卻是有顯示右轉燈的。室友的手挽腳踝有輕微挫傷可是最嚴重的是左眼腫脹到完全是黏住的左眉骨上方也有血腫疑似眉骨斷裂,但肇事者在急診那天買了水果就快閃了,過了八天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結果腦震盪的情形出現了,她的家人受不了只好打電話詢問對方為什麼都不理不睬...對方卻以他跟他太太很忙為由電話放在家裡沒辦法問候態度很冷讓人很不理解,難道我室友就不用工作賺錢嗎?還一直咬定是我室友自己騎太快><真的很沒良心一台十幾年的三手車起步都還會頓一下連修機車的老闆都說這台車怎麼還能騎因為太老舊了....真的很沒良心。因為腦震盪情形不輕八天後去掛急診腦壓降不下來醫生也不敢讓室友回家休養直接就住進醫院了,當然因為室友的媽媽電話都打出去了所以肇事者夫婦也有來醫院探望,可是一進門就他太太就大呼小叫的說他們要上班還要帶小孩怎樣怎樣的,說我們怎麼可以打電話責怪他們=="是他們撞到人耶還敢大小聲這還有天理嗎?對方的保險公司(蘇X世)在住院期間一直說要來探望室友的身體狀況每次都放鴿子要不然就是打了電話等了一整天不見人影....室友休息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之後就要談理賠和解的問題當天也是談不攏因為對方一ˋ直說他們什麼都不懂不像我們找了專業人員,我們跟他們依樣就一個理賠員大哥還有一個朋友跟室友三個人,照理賠的規定加總跟他們開了二十萬(其實坦白說當初想說他們有誠意道個歉負責醫藥費就算了自認倒楣)也沒有說一定要拿他們多少錢,實在是他們態度很惡劣所以大家都氣不過,要給他們一點教訓,但是現在都七月份了對方自五月份談完理賠一通電話也一樣沒有,室友的眉骨上方還有當初受傷的小凹痕還有有時候還會頭痛,不知道如果他們一直都沒有要和解那這場車禍最後是不是會鬧上法院?希望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能幫幫我解答...也謝謝各位大哥大姐願意花時間耐心的看完我的敘述!※對方保險公司有電話通知理賠金額以下來(五萬整)理由就是我室友恢復的速度神速良好=="真的很扯的保險公司,真不知道是不是跟肇事者串通好的......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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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at 2009-07-17T09:42
您好~在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因你是口頭的敘述,並沒有一個準則,我建議你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依據,就請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研判表由於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因傷患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傷患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所以我才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殘廢:•1-15級,150-4萬。另一個觀念是: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要注意過失傷害的告訴期為事故發生六個月內要提出!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Showmore

我在找逆時針走的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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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09-07-15T00:00
有人知道這種逆時針走的手錶哪裡有在賣嗎?像下列網址這樣的,錶款不限,只要時針.分針都是倒著走的都可以....搜� ...

買中古機車車子有問題可以到買車的地方修理不用錢嗎?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9-07-15T00:00
我在中古機車行買壹台QC可是才幾天問題就很多!方向燈壞掉時速表壞掉碼錶也壞掉!如果輪胎也不行都可以找之前�� ...

推薦好看的情侶對錶~價格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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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09-07-14T00:00
請幫我推薦好看的情侶對表男生無所謂重點是女生的最好是要很誇張的表面阿或是金色玫瑰金裡面閃亮亮的價格不 ...

有人要賣二手復古MARCH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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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09-07-14T00:00
如題...有人想賣的嗎賣給車商不如賣給我吧==至少你會賺多一點我也會省一點atat顏色希望是黑色或墨綠白色也可不 ...

citizen與tissot2支錶款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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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09-07-14T00:00
小弟我最近想買一支錶想戴5年以上最近我看上兩支錶1支是citizen的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38180984另外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