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有法律知識的大哥大姐們...今年四月中旬,我的室友在上班找客戶途中騎機車行經高雄市有汽機車分隔道的機車道,在機車道綠燈亮時遵守交通規則直行,直行途中卻被分隔島內側的休旅汽車撞傷,當時剛好有巡邏警察經過所以也拍了照片(照片中室友的機車完全沒有剎車痕而且地上有一條很長的機車摩擦柏油路的痕跡),不過肇事原因上面是寫無法判定號誌燈情形,原本想說回現場調閱攝影機,可是這麼大的十字路口卻沒有攝影機只有附近的店家為防盜所裝設的但是都拍不到十字路口的情形,可是很矛盾的是當機車道是綠燈可以直行時內側的汽車道號誌卻是有顯示右轉燈的。室友的手挽腳踝有輕微挫傷可是最嚴重的是左眼腫脹到完全是黏住的左眉骨上方也有血腫疑似眉骨斷裂,但肇事者在急診那天買了水果就快閃了,過了八天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結果腦震盪的情形出現了,她的家人受不了只好打電話詢問對方為什麼都不理不睬...對方卻以他跟他太太很忙為由電話放在家裡沒辦法問候態度很冷讓人很不理解,難道我室友就不用工作賺錢嗎?還一直咬定是我室友自己騎太快><真的很沒良心一台十幾年的三手車起步都還會頓一下連修機車的老闆都說這台車怎麼還能騎因為太老舊了....真的很沒良心。因為腦震盪情形不輕八天後去掛急診腦壓降不下來醫生也不敢讓室友回家休養直接就住進醫院了,當然因為室友的媽媽電話都打出去了所以肇事者夫婦也有來醫院探望,可是一進門就他太太就大呼小叫的說他們要上班還要帶小孩怎樣怎樣的,說我們怎麼可以打電話責怪他們=="是他們撞到人耶還敢大小聲這還有天理嗎?對方的保險公司(蘇X世)在住院期間一直說要來探望室友的身體狀況每次都放鴿子要不然就是打了電話等了一整天不見人影....室友休息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之後就要談理賠和解的問題當天也是談不攏因為對方一ˋ直說他們什麼都不懂不像我們找了專業人員,我們跟他們依樣就一個理賠員大哥還有一個朋友跟室友三個人,照理賠的規定加總跟他們開了二十萬(其實坦白說當初想說他們有誠意道個歉負責醫藥費就算了自認倒楣)也沒有說一定要拿他們多少錢,實在是他們態度很惡劣所以大家都氣不過,要給他們一點教訓,但是現在都七月份了對方自五月份談完理賠一通電話也一樣沒有,室友的眉骨上方還有當初受傷的小凹痕還有有時候還會頭痛,不知道如果他們一直都沒有要和解那這場車禍最後是不是會鬧上法院?希望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能幫幫我解答...也謝謝各位大哥大姐願意花時間耐心的看完我的敘述!※對方保險公司有電話通知理賠金額以下來(五萬整)理由就是我室友恢復的速度神速良好=="真的很扯的保險公司,真不知道是不是跟肇事者串通好的......Showmore
關於理賠一問><”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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