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於上學途中~發生車禍公車於快車道突然停車讓乘客下車並未停靠於路旁的公車臨停區所以為了閃避突然下車的乘客我就摔車了,至於乘客只有輕微擦到右手碗我去申請了交通事故研判表但是上面只寫了兩項原因1司機:涉嫌未僅靠公車停靠區臨停讓乘客上下車(安90)2我: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3)不知道這樣的意思是如何?研判表中並沒有寫肇事責任比例~我該如何向公車司機談何解?感謝各位大大...Showmore
關於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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