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號11點多我母親在路邊行走散步被後方一台酒駕自小客車擦撞後照鏡擦撞到我母親的手造成我母親的手骨頭碎裂酒駕司機有停下下車我父親聽到聲響也剛好出來看到肇事司機因為是同村有些關心對方因對方茫到不醒人事我父親便先帶她到附近診所看並沒有馬上叫警察到現場回來後因為我母親有精神疾病(沒有證明但很明顯知道他有精神疾病)對方因看到這樣並當下想推掉責任並無人察覺時跑上車離去因為是同村知道對方家裡所以找上對方家裡到了對方家肇事司機還很悠哉的吃東西並繼續推卸責任我父親憤怒便叫了警察警察到了現場也拍了對方轎車的後照鏡破碎處把肇事司機帶回警局測酒測高達0.88(當時11點多不醒人事3點多測0.883點多的時候清醒一點了)做筆錄時肇事司機有說到他有撞到人但沒有說撞到我母親請問各位這樣能要對方賠醫療負擔嗎?我母親因精神疾病不能完整說出經過有點擔心對方不負責
酒駕車禍問題急....20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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