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直行車(汽) 車輛要過十字路口 車子完全以上橋 被闖紅燈左轉的阿伯 (機車)未戴安全帽
車禍肇事在雙黃線上 從駕駛座車門撞上
車輛鑑定 : 對方為闖紅燈(主因) 7% (已往生)
我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3% %數是以第三責任險保險員所講
曾經有私下談和解 (天價) 強制 第三 能請多少他們都要 額外還要給6百萬
對方也曾兩次叫議員要出來幫他們說
最後一次而是再調解會談
重點來了 對方目前為止 針斷證明書 與死亡證明未交給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
2天後即將第一次到地檢署 不知是開庭 還是問話 ?
須注意甚麼呢?
像這樣 不知是否大大能告至小弟 判決怎麼判決
已更新項目:
鋼: 你好 不是我撞他的 而是他闖紅燈 撞我的
況且他們違規事項也太多了 違規左轉+闖紅燈+未戴安全帽+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
2 個已更新項目:
老萬: 很謝謝你的建議 謝謝
3 個已更新項目:
Babyface : 大大你好
我不怕刑事 因為今天錯不在我 他違規的事項真的超多的
謝謝你的建議 也很感謝你抽空回復
4 個已更新項目:
芝柏錶 : 你好
如果你無法負擔這種條件,可以考慮交給法官去判決。
就是因為大大說得這樣 我跟家人討論好 決定交給法官做判決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是否要請律師??
大大很感謝你說到重點 我會注意一下自己說話態度 真的很感謝
車禍肇事在雙黃線上 從駕駛座車門撞上
車輛鑑定 : 對方為闖紅燈(主因) 7% (已往生)
我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3% %數是以第三責任險保險員所講
曾經有私下談和解 (天價) 強制 第三 能請多少他們都要 額外還要給6百萬
對方也曾兩次叫議員要出來幫他們說
最後一次而是再調解會談
重點來了 對方目前為止 針斷證明書 與死亡證明未交給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
2天後即將第一次到地檢署 不知是開庭 還是問話 ?
須注意甚麼呢?
像這樣 不知是否大大能告至小弟 判決怎麼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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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 你好 不是我撞他的 而是他闖紅燈 撞我的
況且他們違規事項也太多了 違規左轉+闖紅燈+未戴安全帽+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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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萬: 很謝謝你的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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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face : 大大你好
我不怕刑事 因為今天錯不在我 他違規的事項真的超多的
謝謝你的建議 也很感謝你抽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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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柏錶 : 你好
如果你無法負擔這種條件,可以考慮交給法官去判決。
就是因為大大說得這樣 我跟家人討論好 決定交給法官做判決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是否要請律師??
大大很感謝你說到重點 我會注意一下自己說話態度 真的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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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制、 第三責任險,能請多少他們都要,額外還要給6百萬。這種條件,超過市面行情太多,有點獅子大開口。如果你無法負擔這種條件,可以考慮交給法官去判決。如果由法院判決的話,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之理賠,是涵蓋在判決賠償之範圍的。也就是扣除保險理賠後,不足之部分才由你負擔的。
三、此事故你恐會涉及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有無跟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會影響刑事法官的判決,因此與對方家屬和解是很重要的。建議你,根據肇責報告,再去跟對方家屬議價,看能不能達到你所能接受的條件。如果對方家屬堅持獅子大開口的話,你可以向地方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之申請,若對方仍不接受你的條件,調解不成立的話,你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並非你沒有誠意和解,只是對方之條件過於離譜苛求,你無力負擔。這樣可望為你爭取法院有利之判定。
四、檢察官開庭時,主要在釐清肇事發生之原因,及雙方責任之歸屬,以便作出適當之處分。如果此事故判定你無肇事因數的話,那檢察官會不起訴處分的。但如果被判定有你肇事因素,無論是肇事主因或肇事次因,你所涉及之過失致死罪都會成立的。
檢察官應訊時,你最好能夠攜帶警方之初判表,並注意態度要良好,配合檢察官之調查,給檢察官良好之印象,這樣對你會比較有利的。
五、法官會怎麼判?我想只有承審法官能夠給你正確答案,網友只能給你可能情形之預測?有無跟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是法官輕重判考慮的一個關鍵。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5-05-13 18:39:13 補充:
律師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及豐富的實務經驗,委任律師代理訴訟,會有一定的幫助,但律師費並不便宜,通常在五萬元起跳。你們可以衡量一下自己的經濟狀況,審慎評估後,再自行決定。
可以上這個網參考下
http://www.coming200.com/
希望可以幫到你。
如果有任何問題煩可來信討論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交通事故霸王條款, 雖是舊式, 但對肇事人仍具有肇責.
現在台灣交通事故漸漸向國外交通事故看齊, 在國外是看有沒有路權作為需不需要負責,
對方闖紅燈是主因, 除了保險之外, 另外要求600萬, 這有點太過了.
對方就是吃定您會怕刑事責任, 才會獅子大開口, 既然巳經遇到, 就量力而為, 對方不答應, 那就讓他去告吧, 人的一生, 在這世上想要沒有法律問題, 真的有點難, 馬路如虎口, 就算自己守規則, 別人撞上來, 可能也會倒楣.
檢察官只是訊問釐清案情, 老實回答即可, 另會要雙方調解. 可能會被起訴, 但到法官那裡不一定會判刑, 曾有案例, 2名大學生共乘機會高速闖紅燈, 被小客車撞死, 法官認定是機車侵路權, 小客車根本來不及反應, 判無罪不用賠錢. 路權是事故發生後斷定是非的依據, 一旦發生事故, 闖紅燈者都處於不利地位
事故情況沒有寫的很清楚, 如果您沒有違規, 您可以主張以下幾點: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 其行進, 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員之指揮,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款訂有明文, 為汽車駕駛人之被告自可信賴參與交通行為之被害人, 亦能遵守交通規則, 同時為必要之注意, 不會闖紅燈行駛. 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雖規定:汽車行駛時, 駕駛人應注車前狀況, 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然若他人之違規行為係不可預見, 且無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 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 自不得課以駕駛人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有預防之義務(100年度交易字第225號).
再引用最高法院刑事84年台上字第5360號, 汽車駕駛上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 業巳遵守並盡相當注意義務, 以防止危險發生, 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 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 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
闖紅燈保險公司賠不賠, 這可能需要釐清一下, 不然對方怎會這麼久不提供呢, 您要盯緊一點, 看死亡原因是否確實. 若保險不理賠, 那對方可能就居下勢.
人巳往生, 就盡力善後, 最後祝您順利解決.
假如沒有肇事責任
過失致死不成立
一切都不用賠償
若有肇事責任
這些...就少不了....
1.去找些:書記官.法官.資深的交通員警...(運用各種人脈去拜訪).詢問以前有類似的事例.該如何處理較好?
2.再去找一名可靠的律師...準備打官司吧!
3.拜託一位有力人仕(國會議員.民代.地方大老.退休高官.將軍...)來參與民事賠償談判>處理協調"民事賠償"的問題.
切記:要有力.一些來 吃.喝.拐.騙的名代/民代助理....請避開!!民事賠償沒解決.刑事官司與判決很囉唆+麻煩!!
4.民事賠償的額度要量力而回覆.金額底線要掌握好.談判前.中期勿曝光!
5.民事賠償談判.自己也要找一位信任的過的親朋"全程參與"(叔伯輩的最好).脾氣要好.人情世故要懂.最好要有一些年紀(50~60左右)...
切記切記...~碰上了.............只好平心靜氣處理吧.!...
倒是過失致死罪 會成立
撞死人
一輩子都賠不完的
你要去的檢察署,檢察官會問你一些話
據實回應,不知道或是不利的問題得已選擇沉默
對死者家屬展現你得誠意吧
再看看對方要不要原諒你
以上建議,祝好運吧!!
如果你有過失 也不會過失傷害 而是過失致死
同上 先申請初判表 大致確定責任
如果你對初判表有意見 還可以自費3000塊再申請 進一步鑑定
因為對方已往生 又開出高價和解條件 所以建議 一切依法依程序來
只要 鑑定結果你沒責任 不管是過失傷害還是賠償 你都不需要承擔
如果鑑定結果你有責任 那就要依責任比例
不知道版主是否有拿到警方開立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會載明雙方的肇事責任因素
一般來說,如果車主是正常行駛而無違規,那闖紅燈者就必須負擔全部肇事責任(因侵犯路權)
如果初判表上載明版主有肇事責任,而版主不服的話
版主可再向交通裁決所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申請
如果車禍責任鑑定為版主無肇事責任的話,那版主根本不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之前2013年桃園就發生過大學生闖紅燈被小客車撞死
法官認定機車侵犯路權,小客車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判無罪和不用賠錢
提供版主做為參考
依據您提供之情狀為您解答:
1、客觀上若對方係死於車禍,那並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而成立刑法第276條第一項之過失致死罪。
2、不要緊張,兩天後的庭只是偵查而已。
3、刑事部分:可參照刑法第41條、第74條與第276條。
4、民事部分:因為撞死人這種侵權行為很麻煩,若遇到吃人的人,可主張的權利不少。
茲因本人在上班...故簡短回答,若有問題,歡迎利用補充提問。
違規左轉+闖紅燈+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未戴安全帽 (車禍撞擊點 在橋上)
而我這邊是4倫完全上橋後 黃燈再閃紅燈 (因為我方紅綠燈 士遲閉)
警察初判表是 對方違規左轉跨越雙黃線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