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中我開車不小心輪子壓到一位女騎士當下詢問有沒有受傷看了一會對方說沒事於是我留電話給對方如果有受傷我一定會負責不料當天晚上對方真的打給我了說腳掌開始痛了於是我請他到我認識的骨科做檢查並治療幾個禮拜下來我去付了醫藥費6000多對方的腳依然未好我請他去大醫院看也請他收據都留著我會負責醫藥費某天有傳簡訊給我我可能太多事情在煩沒理會它對方撥電話給我可能我口氣讓她覺得不好在2013/2月就到警察局備案對我提告我也去備案也約對方談和解對方要求6萬和解因為事後報案當時保險公司也不理我到開偵查庭時賠他1萬堅持要6萬也沒錢賠他只是腳發炎要我賠他6萬到刑事庭時我最多再加1萬給他她是沒法開完庭又詢問了其他理賠員才知道已經起訴了保險公司沒有理由不在不受理賠償問題對方要求6萬保險公司可以全賠嗎現在灰灰不懂我知道保險公司都是要等到最後民事法庭判決後才會賠償等到民事法庭時我早就被國家罰錢過失傷害役課罰金了這樣的傷會被叛多久法官跟我說6萬跟他和解才不會賠更多第一個是役課罰金民事賠償第二個6萬在跟他談也較保險公司出多點來賠現在2個方法不知要用哪個2個都不好我保第3責任險還要我出道錢乾脆不要保煩阿有哪位大大救救我
車禍賠償帶刑事責任有哪位大大救救我20點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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