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相關理賠事項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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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車禍受傷,右胸第七肋骨骨折,第12胸椎第一腰椎壓迫性骨折,鑑定報告是對方違規闖紅燈,現在還在調解委員會調解中,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出3萬做賠償,但我覺得不合理,我摩托車要修一萬多,醫藥費目前自己花了一萬多,本人目前又要長期戴固定背肩架,受傷的地方還是會痛,對方的意思是賠償就全讓保險公司賠,感覺她一毛都不想花,剩至第一次調解保險公司看到我的醫生證明,有點嚇到,就隨口說出他收到的消息是我只是一般擦傷賠個3萬就好,沒想到那麼嚴重,(由此證明撞我的人根本沒再乎撞到我,回報給他們的保險公司擦傷而已)當下我真的很傻眼,這次的傷不是一天兩天就會好,但我原本就沒上班,只是再找工作中,所以薪資我沒辦法叫她賠償,那我到底該如何叫她賠償我什麼呢?要求對方賠償多少才何理呢?我希望大大能幫我一下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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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4-12-15
1.對方違規闖紅燈.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若你沒有違規就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和解不成.可在發生車禍六個月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保險公司的立場事實上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未必相符所以往往都是以少賠.拒賠或者拖延方式來處理.以期降低理賠金額.所以不要只期待著保險公司積極處理.儘快把肇事者請出來面對其應負的賠償責任.才是辦法.否則超過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就無法提告.3.強制險不分肇責.你可先申請強制險理賠.若有和解不包括強制險在內對你較有利.可繼續門診復治療.你目前沒有上班.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Showmore
Oscar avatarOscar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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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Annie2014-12-12
3萬?又不是狗上次我賺斷了一個啊伯的鼻梁就公定價8萬你這樣肯定賠更多+機車修理你可以請求高一點讓法官殺價...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