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如何理賠(急急急) - 手錶
By Valerie
at 2012-11-25T00:00
at 2012-11-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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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時騎車被一輛車撞,我只記得我看到他時已經撞上我左邊然後我急煞就飛出去,對方跟我去醫院做完筆錄後就走了,直到兩天後我要求他賠償她才找保險公司出面,然後也不聞不問至今,保險公司堅持等初步研判下來才要進行賠償,
1我本身是做業務薪資證明只有對低薪資一萬八其他都領現金,另外有兼職做sg,但新水也是是領現金,我根本提不出有力收入證據
2因為腳扭傷到走路不變出門都要搭計程車,主要收入都沒辦法做了,身上根本沒存款,整個花費下來已經沒錢看醫生了,可否要求對方提前賠償
1我本身是做業務薪資證明只有對低薪資一萬八其他都領現金,另外有兼職做sg,但新水也是是領現金,我根本提不出有力收入證據
2因為腳扭傷到走路不變出門都要搭計程車,主要收入都沒辦法做了,身上根本沒存款,整個花費下來已經沒錢看醫生了,可否要求對方提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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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錶
All Comments
By Isabella
at 2012-11-29T09:22
at 2012-11-29T09:22
1我本身是做業務薪資證明只有對低薪資一萬八其他都領現金,另外有兼職做sg,但新水也是是領現金,我根本提不出有力收入證據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三者皆無,通常以最低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計算
2因為腳扭傷到走路不變出門都要搭計程車,主要收入都沒辦法做了,身上根本沒存款,整個花費下來已經沒錢看醫生了,可否要求對方提前賠償建議你可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你的醫療費用: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可以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月。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後續若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等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的小叮嚀: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車禍當下無保險怎麼辦?後續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不論駕駛汽車或是機車,在馬路上東西南北奔跑,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政府強制規定投保的「強制險」外,另外一定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如有此保險,發生車禍時,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額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By Sandy
at 2012-11-28T13:23
at 2012-11-28T13:23
句周價侭冃勐劑亟
By Charlie
at 2012-11-27T21:53
at 2012-11-27T21:53
如果是交岔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
A 指揮人員
B 號誌 ( 紅綠燈,閃黃閃紅 )
C 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 ( 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 )
D 少車道理讓多車道
E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F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a. 薪資還可以使用報稅資料證明,沒有誠實報稅你有損失
b. 對方不容易答應先部分和解,所以先申請保險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John
at 2012-11-27T13:45
at 2012-11-27T13:45
有被危險超車、被擦撞還要賠錢嗎?
行車狀況有夠多,假車禍,真詐財
新聞常報裝行車記錄器,自保成功範例
沒人知道下秒發生什麼事,提早做預防,你我安全有保障
家人:關心小孩騎車在外的黑盒子
警察:執行勤務蒐證影片最佳幫手
獎金:騎車在外兼差加減補貼家用
搜尋:【>>基隆區大天<<】
影片觀看
youtube搜尋:基隆區大天
保險理賠,拍風景照,最有利的證據,您還在等什麼?
2012-11-28 01:27:40 補充:
機車族專用『 行車紀錄帽安裝 』、汽車也能專用行車紀錄器
有被危險超車、被擦撞還要賠錢嗎?
行車狀況有夠多,假車禍,真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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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知道下秒發生什麼事,提早做預防,你我安全有保障
家人:關心小孩騎車在外的黑盒子
警察:執行勤務蒐證影片最佳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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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拍風景照,最有利的證據,您還在等什麼?
By Tristan Cohan
at 2012-11-29T16:30
at 2012-11-29T16:30
所以我朋友說 只要有受傷,一定要去警察局或法院提告,不管警察一定會先把你推掉叫你等調解不成你再來,你都不要聽,(這樣他會少一個案件)
提告是你的權利,提告完,等理賠金額完全合你的意後,並付錢後,你再撤告都可以,但不提告,你就損失了先機了.
我9/11剛出車禍,對方也是都不來醫院看我,
我朋友建議:[ 既然他不來醫院看你,就讓他來法院看你]
所以我9/20去提告,9/24警察叫他做筆錄,11/1鑑定報告才下來(還是警察一直出公文去催才下來的),
他惡意的一直拖到11/2才去做筆錄,就是為了規避責任..
若那時我沒提告,我的錄影帶等到鑑定報告下來,早就被洗掉了
所以 不論你並不是真的要讓他吃官司,你都要提告
並且提告,法院才有權利調錄影帶或找警察或旁人做證,
但調解委員會 沒辦法調錄影帶.
而且若他有人脈,調解委員會的人不論有沒有 偏向他那一邊.
開會時,他有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陪同,他二個人,你只有一個人你會很吃虧,
而不論開庭或去調解,時間都會排隊拖很久,我的對方11/8去申請調解,也要排時間排到11/30才調解
我9/20提告的,法院可能也要12月才可能開庭,
這段長時間,你安心的養病,到時他不太願意理賠太多錢時,你可以不撤告來處理,
並且不用怕他不理你,你才可以安心
我把我自己打聽到的可以申請的費用,這是我朋友當產險的人告訴我的,我也不確定全是對的,但你可以參考:
一.強制險理賠範圍:(以下費用都全賠計算)
1住院費用可申等住補貼1500元的病房
2健保自付額,
3計程車資收據(實支實付,最高二萬元)
4診斷證明須註明休養時間日期(比如我住院8天,但醫生說要休養22天,所以我可以要求30天的薪水)
5須專人照顧的時間(請醫生診斷證明上一定要寫上天數,再乘1200元,才能要得到錢,比如你生活不方便,不能洗澡,要人接送你看醫生幫你買便當的話,就請醫生一定要註明天數)
二.第三責任險(以下依責任比例計算,比如車禍過程我也錯三成,所以下列金額x7折)
住院看護費1200元一日,住院時 每日的看護費就算自己家人看護也是1200元,不用檢附單據(我住8天x1200元)
國術館,偏方,買補藥吃都要拿收據.都可以跟他申請,只是到時大家來喊價看他賠不賠
薪資,財損(比如我有修車17000,鞋子故障,衣服破損,薪水沒領到,我還要跟他要明年的年終獎金我一定會被打乙等,少了半個月的薪水,這些都是我的損失
精神慰問金(比如我從9/11受傷到打官司若是12/20,我朋友教我要說 我不能煮飯,不能騎車,不能接送小孩,不能做家事,不能照顧家人,生活上不方便,還每天浪費3~4個小時跑醫院做復健)
所以這100天每天1500元的賠償,共15萬,再來因為對方沒誠意不來醫院看我,不負責任讓我精神痛苦,賠5萬,共20萬,
再來我也有錯,若乘以七折,有14萬,但法院也會判定20萬合不合理,對方當然也不會賠那麼多啦,但你通通寫上去,
要舉證~~像我這種說法的算法,人家才會覺得你的20萬師出有名,再來砍價錢.(這些還不包括醫藥費實支實付的部份哦,因為 那些部分都是保險公司賠了,除非他沒買保險,不然從他的口袋中拿出的錢並不多,他才不會心痛呢)
這些是我自己收集到的資料,因為撞我的人,很沒誠意及很惡劣,民事的錢跟他保險公司拿,
刑事告傷害的刑責,我不太想原諒他,到時再看他的態度了
你記得 醫生現在在開診斷證明書時,你都要請他寫上 [需專人照顧xx天]這樣才可以要求一天1200~1500元的費用,我9月不懂,前天問了懂的理賠朋友,昨天回醫院要補開證明,醫生就不願意寫了,所以你要寫多天一點,或寫上二個月三個月的需專人照顧,這樣就算強制險沒賠到的,對方自己也要賠出來,人家說,有三種錢可申請,一個是強制責任險,一個是民事賠償,一個是刑事賠償,三種去提告了後都比較要得到
因為你急著要用錢,你可以先要求理賠人員先賠你一 些錢,但你要注意,你簽下收錢的單子時,你要註明民事刑事都尚未和解,還需要持續醫療及坐計程車,只是暫時先支付一部份的醫藥費而己.不然,你第一次拿錢後,若沒看清楚修款,後來就變成全部和解,你就沒辦法得到你後續想要求的賠償.像我現在是因為我不缺錢,所以我就不急著跟他們要錢,慢慢和他們打官司再說,才可以要到合理的賠償.
By Daniel
at 2012-11-29T01:07
at 2012-11-29T01:07
上網收尋:my權益itm
他們會協助你處理權益上的事情
對你有所幫忙!!
By Elizabeth
at 2012-11-26T05:23
at 2012-11-26T05:23
可以 以最低薪資計算
問題2
如果對方有誠意支付當然可以要求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 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非財產上損害之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沒有一定的標準,全憑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程度,認為想求償多少就說多少
By Xanthe
at 2012-11-26T07:50
at 2012-11-26T07:50
(欲查詢律師資格,可上法務部的律師資格查詢系統http://service.moj.gov.tw/lawer/notice.htm 或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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