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前幾天行駛於三線道的最內側快車道我前方有一個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快到路口時右方一台機車衝出,未減速且邊騎邊看他的右方(車是朝他左方來的。。。)我看到當時有按喇叭也踩剎車,但來不及就撞上交警判斷我的撞擊點是車頭右前角我車右輪到車門也都是機車撞毀的傷機車騎士目前受傷還在住院請問這樣責任歸屬是我對比較多還是錯比較多呢。。。。。。。汽車強制險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如果到時對方要求和解 合理要求大概會是多少錢呢?若過分要求,我是否可以讓他訴訟請法院判決賠償金額?
車禍責任歸屬及後續賠償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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