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婆婆於行人穿越道被一名現役軍人開車撞傷,休養至今快半年了,因考量追溯期只有6個月打算與對方調解,所有醫療單據及賠償明細、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都已備妥,也已於調解委員會調解二次,也依對方要求私底下又自行調解一次,但因對方堅持保險公司所提出之賠償金額,與我們無共識,都調解不成,10/27就是最後期限,家裡的決定是就直接提出告訴,卻又收到對方南投縣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通知單,婆婆的身體狀況一定不能長途舟車勞頓,而且對方態度強硬,此行想必也是毫無結果,因此想拒絕南投縣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想請問的是:1.是否能直接電話通知調解委員會我們不會出席調解,還是須以其他方式,例如書面通知2.若是我方拒絕調解,是否會影響之後法院的判決?3.在期限內提出告訴,是已在警局提告即可,還是得法院收到我們的告訴才算?4.這中間是否有需要注意事項或是自行準備什麼資料?很怕警察先生有未告知事項,或是遺漏資料,延誤時間就不好了在此先謝謝大家...Showmore
車禍調解不成後續該如何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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