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個月前的早上,騎著機車在上班途中,被騎機車闖紅燈且無照駕駛的少年撞到,當時我方車道剛變綠燈,我和停在我左邊的婦人起步前行約3~5公尺,婦人發現橫向左側車道的機車闖紅燈,有剎車停下,我則被婦人擋到視線,所以當我知道時,已經被撞倒在地上了。接著我和對方各自起身移開機車後,我才報案。在警方未到時,婦人停在路邊大聲說,我們這邊是綠燈,對方闖紅燈,說完後婦人就離開了,而對方則打電話給他阿公,他阿公是當地的里長,在警方未到時人就來了。我和對方各有幾處擦傷,我外加還有內傷,機車也各有毀損,後來到醫院擦完藥後作筆錄時,對方卻向警方說他沒闖紅燈,他是搶黃燈…事後我打電話向他阿公要求機車毀損的賠償,他阿公就說他在問他孫子,找對方說時對方則說要我找他阿公,就這樣祖孫倆人推來推去一直拖,期間也都不聞不問,不表示關心。事發一個月後,我去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但結果卻說,依現有跡證無法研判何者違反號誌,只註記對方無照駕駛。請問在這樣的的情形下,還有辦法要求對方賠償嗎?...Showmore
車禍被撞,如何要求賠償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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