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關於機車車禍回家途中,因為我騎機車要左轉進入閃紅燈的道路,有遵行兩段式左轉,並停車後再起步,之後被閃黃燈的機車撞到左側車身(靠近後座的位置).....當時我有報警處哩,等到肇事初判表的結果出來(如下)我的部分是次幹道為讓主幹道(因為我是閃紅燈的道路)對方是超速(在筆錄時的車速已經超過那道路的限速了)我已經申請調節委會要處理了.........只是想問以我這樣的情況有機會或是什麼方式爭取到各賠各的嗎?要怎麼跟對方談判我才比較有優勢?還有我在當天有去驗傷了.....感謝大家.....麻煩有經驗的前輩幫幫忙
車禍處理.....後續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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