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日下午我騎機車等紅燈~等變綠燈時起步被一輛闖紅燈的計程車撞~但計程車下來查看問我有沒有怎樣我只是小擦傷跟手臂撞到會痛:然而計成說沒捨大礙要拿個1千元包紅給我~我就當下拒絕~跟它說我機車損壞的部份~然後計程車如果要賠它會叫保險公司~說時在計程車想用1千原打發我~最後請警察來處理~如果說計程愛理不理~我能怎麼半~看它這樣有點不想賠賞我機車損壞~我能去申請驗傷單?只是小擦傷有用嗎~這樣我能做些什麼讓它能培我機車維修?
車禍肯求法律懂的人幫忙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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