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好,事故發生於20131214晚間7:24分,當時狀況為A機車(本方)直行,對向計程車B車左轉,擋在路中。A車綠燈直行時速約50(該路段限速50),原以為B車應會直接轉入巷內,僅放慢速度至約30~40間,但B車遲遲未轉進巷內,依然橫停在路中,最後導致剎車不及撞上(撞擊時速約20),因天雨路滑,機車剎車也不敢鎖死避免犁田。撞擊當下AB方人車看似均安,計程車副駕駛座車門輕微脫漆,本方機車也未有任何異狀,但騎了約半小時後停車,要牽車時,車一放下來,腳踏墊部位整個下塌,車子嚴重受損,聯牽都牽不走。事後晚間約11點半時至該轄區做事後報案,也從監視器查到了該車司機連絡方式,也連絡上了。但問題就接著來了---B車司機打死不相信我們車子損壞嚴重程度,且毫無誠意想要和解,車行已經估出來修理整個支架維修費用約6200-但B車司機表示想要送去自己認識的車行驗車,但我們車行已經開始處理,但對方僅認為我們想楷油,然後就是不斷的用"有乘客上車"等理由掛我們電話,警局則表示因第一現場未報案,事後僅能靠調解委員會來處理。請問現在到底該如何處理?有什麼管道可以有實質效應?6200的費用對剛出社會的人來說真的算是很大的一筆負擔,至少對方應該有一點誠意在,賠的錢或多或少,至少能夠分擔一些,但對方不負責任的態度,現在就是讓我想要盡全力找遍所有方法去跟他計較。因為對方也沒想過,若今天是再行進間車子斷掉,很有可能會發生的就是死亡車禍的案件了。以上較為冗長,希望對行車事故相關法條了解的人能夠協助。感謝!請告訴我該如何處理,去哪裡處理?有什麼相關法條可以處理?以上謝謝^^
車禍發生當下未報案,事後車體嚴重故障該如何處置?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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