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問題請好心人士幫忙 - 手錶
By Blanche
at 2012-03-12T00:00
at 2012-03-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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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嬷在今年1月7日下午發生車禍受傷
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
對方只有在當天到急診室探望
之後還是我們自己打電話說要處理和解
這兩個多月來,她們沒有打電話或是到家裡關心
反倒是打來要我阿嬷陪她們汽車的修車費!
我們的機車放在機車行已經兩個多月,她們也不願出面解決
直到上個禮拜我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信件
由於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我想問各位...
到時候出來調解 我該要怎麼應對她們?
交通給我的初步研判是說 : 雙方都尚未保持安全距離 "
但是我阿嬤肋骨斷裂 這段時間都是靠止痛藥 沒吃她就痛的一直叫.
對方卻好意思叫我們賠她們的車? 卻不顧我阿嬤的傷勢如何 !
為何有錢的人都是這樣態度惡劣 - -
已更新項目:
今天下午去了調解委員會
對方依然顧慮她的汽車修理費!
然後只說了願意賠我們兩萬塊 - -
我們機車修理就要 16100 元了!
那他們不就把阿嬤的傷當作沒發生?
而且對方有保險 我們沒保險
到現在還是跟當初的態度一樣惡劣!
我們很不想走法院這條路
但是偏偏他們有錢卻用這種態度 ..
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
對方只有在當天到急診室探望
之後還是我們自己打電話說要處理和解
這兩個多月來,她們沒有打電話或是到家裡關心
反倒是打來要我阿嬷陪她們汽車的修車費!
我們的機車放在機車行已經兩個多月,她們也不願出面解決
直到上個禮拜我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信件
由於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我想問各位...
到時候出來調解 我該要怎麼應對她們?
交通給我的初步研判是說 : 雙方都尚未保持安全距離 "
但是我阿嬤肋骨斷裂 這段時間都是靠止痛藥 沒吃她就痛的一直叫.
對方卻好意思叫我們賠她們的車? 卻不顧我阿嬤的傷勢如何 !
為何有錢的人都是這樣態度惡劣 - -
已更新項目:
今天下午去了調解委員會
對方依然顧慮她的汽車修理費!
然後只說了願意賠我們兩萬塊 - -
我們機車修理就要 16100 元了!
那他們不就把阿嬤的傷當作沒發生?
而且對方有保險 我們沒保險
到現在還是跟當初的態度一樣惡劣!
我們很不想走法院這條路
但是偏偏他們有錢卻用這種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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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2-03-16T16:58
at 2012-03-16T16:58
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
對方只有在當天到急診室探望
之後還是我們自己打電話說要處理和解
這兩個多月來,她們沒有打電話或是到家裡關心
反倒是打來要我阿嬷陪她們汽車的修車費!
我們的機車放在機車行已經兩個多月,她們也不願出面解決
直到上個禮拜我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信件
由於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我想問各位...
到時候出來調解 我該要怎麼應對她們?
交通給我的初步研判是說 : 雙方都尚未保持安全距離 " 依初步分析研判表之研判結果而言,雙方均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各負五成之肇事責任。
但是我阿嬤肋骨斷裂 這段時間都是靠止痛藥 沒吃她就痛的一直叫.
對方卻好意思叫我們賠她們的車? 卻不顧我阿嬤的傷勢如何 !
為何有錢的人都是這樣態度惡劣 - - 對方在法律上的責任因我方受有傷害,對方會有民刑事上的責任: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上需負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 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如果雙方到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 向承辦員警提告的時候,須帶診斷證明書及登記聯單等資料。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我方求償權益相關求償項目如下: 你可依下列的求償項目,列出一張理賠明細,方可知合理的金額為多少!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調解我方依上述的求償內容,列一張求償明細,將相關收據備妥,在合理範圍內向對方求償,並到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建議你到調解委員會去調解,因有客觀、公正之第三人居間協調,較易達成共識。如何安排: 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申請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或直接來電免費諮詢,祝你順利 加油~!!
By Una
at 2012-03-16T04:10
at 2012-03-16T04:10
劝卑刿乤偭倵兇咧
By Emma
at 2012-03-14T01:27
at 2012-03-14T01:27
Q1.我的阿嬷在今年1月7日 下午發生車禍受傷.我阿嬤肋骨斷裂
A:1.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又稱:普通過失傷害);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又稱:業務或加重過失傷害)。2.車禍中因行為人(傷害他人ㄉ人)過失行為造成傷害結果,若無特殊狀況,通常會被法官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緩刑或緩起訴(但通常會附帶要求繳交一定金額之罰款)以取代於監獄內執行ㄉ定期刑;易科罰金換算應繳給國家ㄉ金額:以一日1000元至3000元不等,若為初犯者(且傷者傷勢很輕時)才會被科處1個月至3個月ㄉ有期徒刑,換言之要繳給國庫ㄉ錢 約3萬至27萬元左右,民事ㄉ損害賠償另計。若行為人是累犯又或是受傷者傷勢不重也不輕時,要繳給國庫ㄉ錢就遠超過上述ㄉ金額了,只能透過和解才能降低彼此在金錢方面所受ㄉ傷害。
依上述相關刑法之規定可知:
對方想免除刑法上科刑的代價早就遠超過2萬了.
若他真的執迷不悟.等告上法院時他就一定會態度軟化到不行ㄉ.
※在你等待和解前強制險可以先申請應急.且不需對方同意可直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車禍事件受傷者依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項目:1.醫療費:醫藥費用,上限20萬,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傷勢需人看護,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親友或專業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分為15級)從5萬至200萬不等。
Q2.交通給我的初步研判是說 : 雙方都尚未保持安全距離
A:車禍肇事責任分析研判資料之取得:1.事故發生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2.事故發生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3.如果研判結果自覺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向車鑑委員會申請鑑定,鑑定時,對自己有利的論點多加描述。
※雙方肇事責任比例(責任)原則上是依上述資料來判定的
依你所述:原則上雙方均須負擔50%的責任
對方有責任你便可依下述原則向對方求償:
依民法規定: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受損害者可請求以下的賠償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由專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中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需以專科醫師及符合等級之醫療院、所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中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或載明失能項目和等級),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證明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類: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原則上擇較高者為恰當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慰撫金: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社經地位或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經濟上或精神上)不同,需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或因此造成日常生活中合理且必要的支出:請自行列舉例如:原本全職照顧長期臥病在床婆婆ㄉ媳婦,媳婦因車禍受傷無法親自照顧需人照料ㄉ婆婆,而須另請看護照料婆婆所產生ㄉ費用。
※這部分通常需要有站在你這方的專業調解人士.協助你來爭取你應有的權益.原因簡述如下:
1.因為對方有專業的保險理賠人員.且一定會想盡辦法替他的保險公司節省保險理賠金.
2.而您的身邊有誰?且應求償多少才合理您知道嗎?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助益.也祝福您的家人早日康復若需參考更詳盡資訊請至我的部落格瀏覽: http://tw.myblog.yahoo.com/jw!.tUAEBORGBbqqZ2BRUlH...
By Isabella
at 2012-03-12T20:25
at 2012-03-12T20:25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前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 故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來看,條文中並無筆錄的閱覽,所以連看都不能,當然也不能調閱。
相關求償項目如下: 一、對方醫療費用,可以申請我方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 健保醫療費 2. 急救費用 3. 合理交通費 4. 看護費用 5. 殘廢給付 可以等對方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我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因為有時候因為別人的不小心,而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加保,對方求償的費用,都可以由保險公司來處理,甚至有時候一次事故的賠償金,就可以繳好幾十年的保費了,所以有加保的話,就不用擔心後續賠償的問題了!如有疑問請來店免費諮詢 電話0917-402-905
By Oliver
at 2012-03-13T20:18
at 2012-03-13T20:18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By Edwina
at 2012-03-15T21:41
at 2012-03-15T21:41
其實調解要需委任專業人士出面
因為對方依定委託他的保險公司出面
保險公司的理賠員都是受過專業訓練
你方詳談車禍情形嗎
方便提出相關資料嗎
或許我們幫提得上忙
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信盟法律事務所關心你
免費法律諮詢0976355612
By Ula
at 2012-03-15T15:18
at 2012-03-15T15:18
你的處理方式:
交叉賠償方式,意思說你陪他,他陪你機車與醫療費用.
交通事故方面強調,一但發生車禍必須賠償受傷費用,但是必須按照比例賠償,因自己也有違規所以60%-50%責任請求賠償.
By Liam
at 2012-03-16T09:16
at 2012-03-16T09:16
更不必提和解 攜帶 驗傷單 證件既可
和解問題 檢察官自然會再調停一次
但是 檢察官要求各自出一半送車輛事故鑑定 各出一半時
便稱 看病都沒錢掛號 搭車了 哪有多餘錢
自然和解未果 公費 鑑定之後續 接獲判決處刑書
在詢問本人這份 刑事附帶民事狀 怎寫既可
軍師筆刀筆劍渾厚功力 應該不是吹噓而已
圖片參考:http://i847.photobucket.com/albums/ab36/chiatang/g...
求助~離婚小孩的照顧權!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qo/i10/ico_bestanswer.png
車禍過失致死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qo/i10/ico_bestanswer.png
尤其此題
[生活法律] 請問:信用卡被盜刷,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qo/i10/ico_bestanswer.png
醫療收據 預備妥 看病搭車或計程車等別忘開收據
剩下的 屆時收到地檢署 判決處刑書時 複製一份給軍師既可
不過 信我者 方可義務服務
答案給他人 只怕回頭已是後悔當初時
2012-03-12 06:57:57 補充:
阿嬤肋骨斷裂 去中醫診所 掛號門診 私下求助老中醫
請他開出處方籤 (一般 要很熟才可能)
然後 自己抓藥 水煎服 療效較快也才無後遺症
處方籤 取得後 另多買 雞血藤(整包或半斤都可)
煎藥時 手抓一把 此藥材屬 中藥 止痛
或用一條根替之 均可
不在抽痛 此芳停用 其餘案醫師處方 水煎服
2012-03-12 10:56:15 補充:
TO
004
回答者: 智多星事務所 ( 大師 1 級 )
誠懇告訴你
請勿在四處誤導受害人不實資訊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這只是意外險可辦理出險部分 但亦得說明是辦理意外險出險
實際告訴求償
看護費是24H 不可能只有1200元
而是2000~2400元
且無30日之限制
如是如此 那植物人 不就等死嗎?
故 請勿在誤導受害人情況 功德無量
2012-03-14 05:43:11 補充:
阿嬤肋骨斷裂
尚有一條明細 可求償
既 動能力成數(%)減少(非 勞動力減損)
不過 此有生命餘年方面計算式與職業勞動收入有關
可惜 對退休沒勞動收入者就差很多
但...
因阿嬤雖肋骨斷裂
日後行動上必然影響甚大
您依然可以提出在精神賠償方面提高金額
法官會以自由心證去判賠較高此部分
這部分 個人在替小女 求償腿骨斷裂上
只因當事人陳述 已經不痛等芸芸
卻也爭取到 70萬元之慰問金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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