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朋友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我方機車綠燈直行車,對方汽車疑似闖紅燈導致車禍,朋友手腳擦傷、腰部挫傷。手錶及機車都有損壞。目前機車部份修理費原本1萬多,我們想說擦痕就不計較,所以機車修理費改費變成5000塊左右,我們叫對方支付。(對方保險有來拍照)車禍造成手錶損壞,之前買的1萬左右,現在價錢為5000元。(對方保險有拍照)而聽說對方汽車保的是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現在對方都是由長輩出來講,但因為他兒子有說因為他闖紅燈,但他爸都一直強調只是搶黃燈(他爸並無在車上),態度也是一直硬凹。這場車禍朋友造成身體受傷、手錶、機車、上班考勤部份都有影響,於對方的保險聯絡,態度方面也是叫我們先跟車主溝通(態度很推卸的感覺)今天還接到對方來電說,他們的車損壞程度估2萬,我們有看根本沒有到這個價錢,叫我們帶強制卡去給他們。但有跟對方說機車只有保強制險而以。想請問關於這樣的事情要怎麼跟對方、對方保險要求賠償麻煩請幫幫忙..感恩!!!!!
車禍理賠事項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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