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發生車禍時,我是騎在最外線道的直行機車,對方開在內線道,突然超車後右轉,所以我就撞上對方的汽車,並且跌倒撞到頭部造成腦震盪,及多處挫傷,被我載的學妹手腳也有不少擦傷。對方肇事後還繼續行駛了一段路程,被騎在我後面的同行好友追上去,對方才停下來,當時的路段並沒有任何證人和監視錄影器、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故障維修中,但申請初判單後,對方有肇事責任,我方空白。後來對方一次都沒有打電話過來關心和詢問,只有對方的男友打來道歉並交由他們的保險人員處理,因為傷勢在頭部的原因我一直在看醫生,檢查和復診,所以到最近才處理後續問題,他們當時一直不贊同去調解委員會,希望私下和解,但對方保險員卻常常已讀不回,不已讀或不接電話,因為六個月的期限快到了,所以我就去當時處理車禍事件的警局提告,希望對方能積極處理。1.最近就要開庭但對方還沒有主動提出和解,就以上狀況我須要請律師嘛?2.事發當時,只有我朋友看見,但朋友可以當作證人出庭嗎?3.我的學妹因為醫療部分是免費的,她可否要求精神損失賠償?4.對方保險員一開始的評估表判斷我方有7成肇事責任,只賠7成,我後來提出我 沒有肇事責任他們才改回他們全賠,對方動機是否是因為我不懂而想減少賠償的 項目?因為我真的不太懂這些流程,他們如果又一直這樣,我該怎麼做?5.如果有不在保險業務範圍內的損失,我可以要求肇事方賠償嗎?
車禍理賠、提告等相關問題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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