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我騎機車在中棲路上的機車道..前方有一輛小貨車..算是某家公司..我看到他沒打方向燈..想說他應該是要直走..於是我從右後方要超車..當我騎到他旁邊時..他忽然給我右轉..害我煞車不急撞上去了..我請路人打119..我送往醫院..對方後來有來..警察再我們雙方面前做了酒測..只是做筆錄時..我們卻不是一起做筆錄..而是對方跟警察不知道去哪作筆錄..後來對方做完筆錄拍拍屁股就走人..連關心傷勢..付醫藥費等等..都連問也沒問就走了..直到現在連打通電話來關心也沒有?(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那我想請問:1.如果我想下禮拜和解..我要怎麼跟對方說?(因為快過年我不想要拖到年後)2.那醫生開給我證明..我3個禮拜無法工作..放到第三個禮拜..我就等於過年..我整整快一個月到過年都沒有工作..我年後要從找工作..那我這樣損失可以跟對方提出來嗎?(因為我的工作算是臨時性..只有做到過年可是我卻因為這場車禍沒有了工作)3.和解涵義:我可以跟對方索求精神賠償嗎?因為我從車禍那天我都睡不好也都會作惡夢(我朋友媽媽可以作證.因為他半夜都要照顧我都無法好好睡)4.那我醫藥費實支實付連機車修理費用也是對方要賠?P.s因為我第一次談和解所以我想問...怎樣的和解金算合理呢?因為我胸口還是會痛..腳的傷也還沒好?我也不是台中人..我是外地來的..因為車禍導致我沒薪水..無法拿錢回家..年後工作也不知道要找多久?是否有專業人士可以幫我算一個價錢合理嗎?我要怎樣跟對方要求賠償呢?拜託了!!我好急!!...Showmore
車禍理賠?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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