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月前出了車禍發生的情形是這樣的我在下班往回家的路上在經過某個路口時(我是直行車我是騎機車我沒有超速)忽然有車從對向車道轉進我的車道(所以它是從對向車道左轉近我的車道)因為太近了所以做了煞車也來不及就撞上去了我是撞到牠的前門位子當下我是昏迷送醫之後我的診斷下來是寫左側鷹嘴突閉鎖性骨折腦震盪伴有暫時性意識喪失雙下肢多處擦傷醫生也有強調說這隻手的受傷可能會影響終身左手的功能以上是些過程我想問的是我跟對方有經過調解調解不成對方和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18萬(包括車子修復工作補償精神賠償等等)我和家人都覺得很不能接受所以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我光是醫生說要休養復健一年半我光是這段時間工作的錢就損失了25.5萬對方保險卻說因為我是學生所以本來就不用工作不願意對我賠償工作上的損失雖然我是學生但是我拿的出薪資證明阿接下來要走法律途徑想問我到底可以拿到多少的求償我可以跟他要求多少的精神賠償呢?
車禍求償合理賠償金額 - 手錶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