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2月底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機車對機車)車禍地點沒有號誌,車禍後我昏迷無法做筆錄我住院共住了16天才出院,出院後家人立刻帶我到警局補做筆錄沒想到警員說不能做筆錄,當下沒有做,事隔太久不能做筆錄了車禍初步分析表上初步分析可能之肇事原因欄位>>因2方車(我)駕駛人受傷送醫無法言語及陳述肇事經過責任無法分析交通事故現場圖 1方車與2方車肇事後移動現場現場處理摘要欄位>>1方車(對方)沿xx巷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至xx街口直行致肇事,2方車(我)頭部受傷急救中無法製作談話紀錄表,據1方駕駛人描述:2方車是沿xx街東往西方向直行。1方車前車輪與2方車左前車軸、左前斜板橋發生碰撞,2方駕駛是位孕婦,撞傷送醫我的傷勢>>住院天數:加護病房6天、普通病房10天顱內出血、頭皮撕裂傷、左耳膜破損、顏面骨折導致神經損傷(顏面神經)車禍時懷孕週數23週,好險小孩子沒事,車禍後因耳膜破損,我的聽力變得不好,到現在我的耳膜都還沒長回來;因顏面神經受傷,左半邊臉都不能動,眼睛無法完全閉合,我喝水、吃飯容易流出來,早上漱口水也唅不住必須用手壓住;因為害怕受傷部份無法恢復導致壓力很大。※請問依我的情形是否不能做筆錄?※因為車禍到我生產完期間以經快達半年了,我是否不要經由調解委員會直接提告比較好?※如果提告的話,我要先列出賠償金額嗎?還是法官會判定呢?(如果需要先列出賠償金額的話,那因該怎麼算呢?)※車禍現場被移動過,筆錄又是對方做的,那法官是怎麼做判決?(對方一直說我沒戴安全帽,可是我確定我有戴),我因為頭部受傷,我車禍時的瞬間我都完全沒記憶了,是否會對我造成不利?(這是十字路口↓↓↓)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AB00350248/o/1611062905......Showmore
車禍應如何處理、理賠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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