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9年12月10號早上7:30上班的路上發生車禍,我是機車道上的直行車,對方是從路邊2格停車格的中間的格子中(中間有打乂標誌的格子)右方突然直衝出來,我看到後急剎車還是來不及就撞上對方的左前輪後和車前門的中間的縫中.....(她是要往右前方開)這樣對方應該是算右彎車來撞我直行車嗎?對方是從家的騎樓向右前方直行...途中經過人行道,再向前開經過2格停車格的中間開出來....對方這樣算是直行車嗎?還是右彎車?要怎麼定義??我的機車龍頭都變形,輔助輪的鐵架也變形了,我的腹部因撞到龍頭很痛,2膝蓋也挫傷,後來坐救護車去醫院就醫.對方因是轎車所以沒受傷...因為有報警處理,警察來照完現場...跟對方做完筆錄,就直接到醫院來跟我做酒測和筆錄...因為我當時很痛,也是第一次發生車禍...(不知這樣問個幾句就是做筆錄了)...後來警察叫我簽名...也不知我到底簽了什麼..還因很痛沒辦法簽全名(一張最後一個字沒簽完,另一張只簽一個姓...到底簽了幾張也不是很清楚...)這樣會不會有任何問題產生呢??對方的先生在警察做現場測量和到醫院和我做筆錄時也是都有陪同...這樣是可以的嗎?!對方說是我騎很快,且是我去撞她的車,我根本沒剎車...可是因為我是殘障三輪車,車速約40(三輪車的車子拖著2個輔助輪能騎多快?)且突然有車衝出來,我怎麼可能不剎車呢?!車禍發生後第二天,因為機車的維修估價單出來了要一萬多,我妹就代替我打電話給對方,詢問對方是否有需要請對方的保險公司來照機車的毀損照..還是我們不用等就可以直接維修了?結果對方說他們只有保強制險,不用照叫我們自己直接修,且因我的眼鏡摔壞維修費用三千也一併告訴對方,因為沒經驗所以不知道這樣的程序對不對??對方跟我妹說:他們的轎車估價10萬多..他們也沒有告訴我們..也是要自己修了..我們幹嘛要跟他們說我們的機車要修多少錢?對方有問我的機車行在哪裡,我也告知對方機車行的電話和地址了....(我本意是想告知對方如對方若說我亂報價,對方可直接去問車行)...這樣做是對的嗎?會有何問題產生嗎??後續的醫療費用,交通費...等又要如何處理?
車禍後要如何處理?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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