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1個月前我弟騎機車要去上班,在一個十字路口左轉進巷子裡。就在快進巷子裡的時候,一台機車搶黃燈加速從我弟機車後方撞下去,我弟飛出去機車後半部全毀,尾椎骨折。對方16歲無照駕駛,態度還很惡劣,還超速。但是做筆錄時警察居然沒寫他超速。後來交通裁決所判決居然說我弟敗訴,說他執行車路權是他的!!我想請問一下,無照駕駛有路權嗎?對方無照駕駛還超速只被開一張無照駕駛罰單,我弟骨折車毀,還不能工作2個月,現在被撞還要賠對方車子,會不會太誇張!!!我弟都快騎進去巷子才被撞的耶!!無照駕駛本來就不能騎車,現在變我弟的錯!!實在很不服氣!!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請各位高手給點意見謝謝!!!
車禍問題請法律高手幫幫我!!! - 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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